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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國家衛健委“三定”方案出爐 計劃生育司全部撤銷
從“計劃生育”到“人口監測”
再來看內設機構,主要變化有三。
第一,三個與“計生”有關的司局出現調整。
在2013年的機構改革中,原國家人口計生委撤并,與原衛生部組建為國家衛計委的時候,輿論就曾猜測過,這是不是意味著我國計劃生育政策面臨調整。
當時,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予以了否認,并表示計劃生育工作不會減弱,反而會加強。給出的證據就是衛計委“三定方案”的內設機構中,新設置了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計劃生育家庭發展司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司。
而政知道發現,在2018年衛健委的“三定方案”中,這三個司局都不復存在。
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司被撤銷。
計劃生育家庭發展司則更名為“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現在該司的職能為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第二,在很多保留機構的職能表述中,“計劃生育”這四個字也沒有再出現,取而代之的是“健康”。
舉幾個例子。
2013年衛計委“三定方案”中,規劃與信息司的職能為“擬訂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2018年衛健委“三定方案中,規劃發展與信息化司的職能為“承擔健康中國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
2013年衛計委“三定方案”中,基層衛生司的職能為“擬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規范并組織實施”;2018年衛健委“三定方案中,基層衛生司的職能為“擬定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
2013年衛計委“三定方案”中,婦幼健康服務司的職能為“擬訂婦幼衛生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范,推進婦幼衛生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依法規范計劃生育藥具管理工作”;2018年衛健委“三定方案中,婦幼健康司的職能為“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劃,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
第三,部分內設機構的職能中新增了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比如,剛剛提到的婦幼健康司,職能中還新增了“指導嬰幼兒早期發展”;醫政管理局的職能中特別提到了“行風建設”,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的職能中增加了“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
新職責
政知道剛才說了,原衛計委十項“計劃生育”的相關職責,在衛健委的“三定方案”中變成了一項。
有減少就會有新增。衛健委十四項主要職責中,第一項就是“組織擬訂國民健康政策”—— 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法律法規草案、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和標準并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并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相比2013年原衛計委的“三定方案”,還有兩項是新增職責: 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延遲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這都與機構改革有關。
按照本輪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的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包括原衛計委、醫改小組辦公室、老齡委辦公室、工信部的煙草控制職責以及安全生產監督局的職業安全健康職責等。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國家衛健委 三定方案 計劃生育司全部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