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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是干事創業保護線
近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黨要有新氣象新作為,必須靠嚴明的紀律作保證。黨的十九大把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凸顯了黨的紀律和紀律建設在管黨治黨、正風反腐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必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紀律上的規矩人,嚴肅認真地對待每一條紀律規定,不折不扣地執行每一條紀律規定。
全面準確熟悉紀律的具體要求。我們黨是靠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紀律嚴明是黨的優良傳統和獨特優勢。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高度重視黨內法規制度和紀律規范體系建設,新制定或修訂黨內法規90余部,扎緊扎牢了制度籠子,在執行層面明確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紀律等具體要求,使全面從嚴治黨的尺子越來越精準。黨的十九大對全體黨員領導干部提出了全面增強執政本領的明確要求,增強八大本領中擺在第一位的就是增強學習本領。遵守紀律首先就要學習紀律、掌握紀律。“兩準則四條例”是抓紀律教育的“必修課”“教科書”,需要經常學、反復學,堅持原文學、對照案例學、聯系黨章學,做到既弄清紀律具體情形和要求,又深刻理解和把握紀律制定的淵源、背景和內涵,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在這個基礎上,結合執紀審查通報、巡視巡察報告等,進一步把違反六項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各種具體表現形式搞清楚、弄明白,把自己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一條一條對照檢查,校準思想之標、調整行為之舵。只有紀律教育的力度再大一點、紀律學習的程度再深一點、紀律規定的尺度再嚴一點,耳邊常響紀律的警鐘、心中高懸紀律的明鏡、手中緊握紀律的戒尺,才能進一步增強遵守黨的紀律的自覺性。
全面準確認識紀律的處分規則。紀律處分的種類、運用規則,以及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在黨紀處分條例總則中都作了明確的規定,這是維護紀律權威剛性的規定,更是違反紀律應當付出的代價。這一方面體現了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于法;另一方面也體現了紀法相隨,違紀必究、違法必究,但決不能誤讀為以紀代法,更不能誤以為重紀輕法。要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嚴格依照紀律和法律的尺度,堅持紀嚴于法、紀法協同,強化日常管理和監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在執行層面,紀先于法;在后果層面,法重于紀,所以“破法”往往從“破紀”開始,只有守住紀律的底線,才能守住法律的底線。紀在法前、紀嚴于法也正體現了對廣大黨員干部的關心和愛護。我們黨早在延安時期就提出了“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我們黨在十八大以來不僅繼承了嚴明紀律的優良傳統,而且探索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四種形態”摒棄了“違紀只是小節、違法才去查處”的慣性思維,糾正了“忽視日常監督執紀”的錯誤傾向,也是為了避免錯誤性質由“量變”到“質變”、從“破紀”到“破法”,改變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狀況,很好地詮釋了“嚴是愛、松是害”的道理。因此,紀律面前決不能有任何僥幸心理,也不能知紀違紀、知法違法,更不能視紀律為束縛和“鎖鏈”。只有通過學習教育知曉紀律處分的運用規則、意識到違紀帶來的嚴重后果,進一步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才能做到紀律面前如履薄冰、慎之又慎,不越雷池半步,不破紀律底線。
全面準確分析紀律的價值導向。紀律是對共產黨員的要求,黨的先鋒隊性質決定了黨紀必須嚴于國法,對黨員的要求不能混同于普通群眾。這決定了紀律既具有行為準則的功能,更具有價值導向的功能。全面加強紀律建設,就是要宣示黨的先進性純潔性、維護黨的先進性純潔性、體現黨的先進性純潔性,引導黨員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貪、儉與奢、苦與樂等關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這是我們的立黨之本、執政之基,更是我們贏得黨心民心的有力保證。紀律不僅是帶電的高壓線,也是我們黨的生命線、干事業的保護線。要干事就要有擔當,有多大擔當才能干多大事業,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成就,而紀律就是我們干事業、敢擔當的保護線。中央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突出強調要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撐腰鼓勁,明確提出“三個區分開來”,同時又特別強調,對違紀違法行為必須嚴肅查處,防止混淆問題性質、拿容錯當“保護傘”,搞紀律“松綁”,確保容錯在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內進行。從紀律范疇來看,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都是違紀行為,從現實工作生活中來看,守紀律與敢擔當也并不矛盾,只有干凈,才能心無旁騖、敢于擔當,不干凈反而會受到更多的羈絆和束縛。擔當決不是違紀的“遮羞布”“避風港”,更不能拿紀律做擔當的“擋箭牌”“替罪羊”。心底無私天地寬,守住了底線就守住了底氣,鐵一般的紀律方能鑄就鐵一般的擔當。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紀律 干事 保護 規定 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