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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對養老機構內部設置醫療機構實行備案管理
新華社太原7月19日電(記者馬曉媛)記者從太原市衛計委獲悉,這個市近日明確,對養老機構內部設置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機構,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
太原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此次改革旨在通過減少審批流程和環節,縮短審批時限,鼓勵醫療資源進入養老機構,滿足不同老年群體對健康養老服務的需求,以實際行動應對人口老齡化。
改革后,對材料齊全且符合備案的機構,原則上5個工作日內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對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備案要求的,由5日內告知備案人提前為當場一次性告知,并要求縣區衛計行政部門在發證10日內將設置信息在本級政府網站公開,便于社會查詢和監督。
同時,為確保備案的機構依法執業,太原市衛計委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要求各級衛生計生監督機構在備案機構開業后3個月內進行第一次現場監督檢查,且每年現場監督檢查不少于2次。
編輯:趙彥
關鍵詞:太原 養老機構內部 醫療機構 備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