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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醫保增加門診特殊慢病用藥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社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增加了血友病等門診特殊慢性病部分用藥,適當降低住院基金起付標準并連續計算起付線等,并對新生兒參保進行了規定。《通知》從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規定,新生兒出生后3個月內參保繳費,并只需按年度繳費標準繳納個人部分。在出生當年參保繳費的,可從出生之日起開始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出生次年參保繳費的,只能享受繳費當年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城鄉居民6月30日前參保繳費的,只需繳納個人繳費標準部分;下半年參保繳費的,應由個人一次性繳納當年財政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的費用。
《通知》增加血友病、重型和中間型地中海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濕關節炎和強直性脊柱炎的門診特殊慢性病部分用藥。規定參保人員因病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個人基金起付標準按對應的標準支付,住院次數在同一參保年度內不分定點醫療機構級別連續計算。第一次住院的,在三、二、一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個人基金起付標準分別為600元、300元、1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在三、二、一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個人每次基金起付標準分別為300元、200元、100元。住院轉診患者的個人基金起付標準按第二次住院計算,對符合規定的住院轉診患者可連續計算起付線。由基層定點醫療機構轉診到上一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其住院起付線標準以補差的方式收取;由上一級定點醫療機構轉診到下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治療的,其住院起付線為零。脫貧攻堅期間(2020年年底前),建檔立卡貧困參保人員的個人基金起付標準為零。(記者莫雪)
編輯:趙彥
關鍵詞:廣西醫保 門診 特殊慢病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