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推薦 推薦

最高法公布10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典型案例

2018年06月05日 14:51 | 來源:中國新聞網
分享到: 

案例五:周某某拒不執行判決案

【基本案情】

2013年5月,臨安市人民法院(2013)杭臨商初字第366號民事判決書對原告符某某與被告操某某、周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作出判決,判決被告周某某、操某某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符某某借款本金400000元、利息48000元。同年7月24日,臨安市人民法院向被告周某某、操某某夫婦送達上述民事判決書,因被告周某某、操某某拒收民事判決書,法院工作人員依法留置送達。同年8月8日,該民事判決書生效。因被告周某某、操某某未履行支付義務,經符某某申請,臨安市人民法院于同年8月19日依法立案執行,并于同年11月5日作出查封被執行人周某某名下位于臨安市高虹鎮高樂村大塢龍67號土地的執行裁定書。2014年3月31日,被執行人周某某在明知臨安市人民法院判決已生效并進入執行程序的情況下,將高虹鎮高樂村大塢龍67號土地、廠房及小山頭的土地等以15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施某,所得款項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及消費,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致使臨安市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決無法執行。

經公安機關偵查,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臨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本案。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某對人民法院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判決被告人周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典型意義】

本案中,被執行人拒收民事判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在執行法院對其財產采取查封措施的情況下,私自轉讓查封財產并將轉讓所得價款用于清償其他債務和個人消費,致使生效判決無法執行,屬于拒不執行生效判決情節嚴重的行為。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偵查、起訴和審判,有效打擊了拒執犯罪,維護了司法權威。

案例六:肖某某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肖某某因資金周轉困難向曾某某借款人民幣285萬元,后未及時償還。曾某某遂向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于2014年5月29日申請財產保全。西湖區法院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對肖某某存于南昌市洪都中大道14號倉庫的自行車、電動車進行了查封。

2014年7月10日,在西湖區法院主持下,肖某某與曾某某達成的調解協議,法院依法制作民事調解書。調解書生效后,肖某某未在確定的期間內履行還款義務,曾某某于2014年7月31日向西湖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同日,執行法院向肖某某下達執行通知書,肖某某不配合執行。2014年8月肖某某私自將其被法院查封的二千多輛自行車拖走,并對自行車進行變賣和私自處理,用以償還其所欠案外人胡某某部分債務。肖某某未將上述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行為告知西湖區人民法院,也未將變賣自行車所得款項打入西湖區人民法院指定賬戶,并將原有手機關機后出逃,致使申請執行人曾某某的債權無法執行到位。

2016年6月13日,公安機關將被告人肖某某抓獲。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檢察院提起公訴,西湖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判處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典型意義】

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是被執行人規避、抗拒執行的一種典型方式。本案被執行人在強制執行過程中,對人民法院已經查封的財產私自變賣,并將變賣所得用于清償其他債務,導致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得不到執行,情節嚴重,構成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由于本案執行依據是民事調解書,被執行人的拒不執行行為不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法院以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對被告人定罪處罰,符合法律規定,懲治了此種抗拒執行的行為,維護了司法權威,具有較好的警示作用。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某某 判決 執行 法院 拒不執行

更多

更多

久草日韩精品暖暖的在线视频,精品国产综合色在线,极品少妇粉嫩小泬精品视频,青青热久免费精品视频在线播放
中文字幕色色五月天 | 亚洲成a∨人在线播放欧美 中出中文字幕欧美 | 中国国产一级精品片免费 | 在线观看免费AⅤ网站 | 日本免费无遮挡一区二区三区精品视频 | 日本三级精品永久在线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