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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造謠成都發生“殺人分尸”被刑拘:不該道聽途說
律師說法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警情
即涉嫌犯罪
四川西川律師事務所主任、黎昕律師從法律層面進行解讀。
黎昕表示,2015年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明確規定編造、故意傳播虛假險情、疫情、災情和警情信息的行為如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就會構成犯罪。
針對犯罪的認定,黎昕解釋:“關于警情,就包括警察正在做什么以及需要警察做什么等情況,虛假治安事件、刑事案件信息都是虛假的警情。”黎昕提醒廣大網友,在網絡上既不能編造虛假的治安事件或刑事案件,也不要輕信任何未經核實的信息,更不要以訛傳訛,否則一旦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就可能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制裁。
新/聞/短/評
即使鍵盤之上、屏幕之中法治仍可映射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這句通過公安機關、法律人士、新聞媒體不斷予以警示的話語,仍然有網民不斷挑戰。主觀臆想也好,博眼球炒作也罷,不經權威機構核實就擅自編造、發布信息,對個人、團體甚至整個社會都會造成惡劣影響。
以身試法的后果,必然是付出代價——3個青年即將面臨刑事拘留的處罰。作為普通網民更應該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加強網絡監管是大勢,也是公安機關屢屢重拳打擊網絡謠言的基礎。每一個網絡辟謠消息的背后,都是公安機關有法可依、有法可執、有謠必糾的自信與決心。
維護良好的網絡秩序,營造健康的網絡環境,是公安機關的責任,也是每一個公民以身作則的必需要求。行動上的改變,必然是思想上的革新,實時警醒自己實事求是,不信謠不傳謠,是每一個網民應有的責任。鍵盤之上,屏幕之中,網線相連,必然是法治可以映射之地。
成都商報記者 顏雪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3人造謠 成都 殺人分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