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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中醫,不看分數看本事
師帶徒有了新出路
考核不是考試,而是以專家評議方式進行評價,這是中醫類別醫師準入制度改革的突破
海南省三亞市吉陽區紅沙社區的王堂珍今年56歲,每天總要看幾次日歷,盼著時間能過得快一點。5月,全國各地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報名工作陸續開始。他想早點拿到行醫資格證,讓自己合法行醫。
王堂珍原先有行醫資格證。他自學中醫近10年,參加過上海和廣州的函授學習,1988年參加海南省三亞市衛生局考試取得開業執照。1998年《執業醫師法》頒布,其中第九條規定: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人,首先必須具有醫學專業本科、專科或中專學歷。而該法規定的“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執業醫師”考試,既沒有考試所需的“具體考核內容和標準”,也未有部門組織。2007年,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文件,要求妥善解決中醫醫師資格認定。當他拿著這份文件和所有證件前往辦理時,卻被告知文件已過期,不能辦理。
說起王堂珍的醫術,當地人有口皆碑。一位俄羅斯女留學生婚后3年不孕,在幾家大醫院治療未愈,來三亞旅游時經人介紹找王堂珍,開了60服中藥帶回家,服完藥就懷上雙胞胎。
像王堂珍這樣確有專長的民間中醫,若放棄行醫,不僅喪失謀生手段,還會導致某些獨具特色、療效顯著的中醫藥寶貴技術和方法失傳;若繼續行醫,往往成為打擊非法行醫行動的對象。為繼承這些技術,有的執業醫師拜民間中醫為師,出現了“學生有資質,老師無資質”的怪現象。
去年7月,《中醫藥法》正式實施,規定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人員,由至少2名中醫醫師推薦,經實踐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進行執業注冊后,可從事中醫醫療活動。《中醫藥法》突破制度上的瓶頸,徹底打通了中醫師帶徒人員和確有醫術人員的執業路徑。
作為《中醫藥法》的配套文件,《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在2017年底正式實施,規定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采取專家現場集體評議方式進行,以現場陳述問答、回顧性中醫醫術實踐資料評議、中醫藥技術方法操作等形式為主,必要時采用實地調查核驗等方式評定效果。為確保考核公平公正,防范考核舞弊風險,在充分考慮專家隊伍基數基礎上,規定考核專家人數為不少于5人的奇數。
考核不是考試,而是以專家評議方式進行評價,這是中醫類別醫師準入制度改革的突破,符合中醫藥的學術特點。專家表示,《暫行辦法》規定對中醫醫師資格管理進行了改革創新,通過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民間中醫就能拿到中醫醫師資格證。
不少民間中醫擔心,通過專長考核拿到的證書含金量不足,在行醫過程中會受到歧視。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策法規司司長余海洋表示,此類人員的醫師資格考核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且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多成長于當地,在當地群眾中認可度高,應當鼓勵其更好地為當地群眾提供中醫藥服務,規定中醫(專長)醫師在其考核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執業。擬跨省執業的,需經擬執業機構所在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同意并注冊。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中醫 考核 民間 間中 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