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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方首次從西班牙引渡一名經濟犯罪嫌疑人
新華社武漢3月22日電(記者梁建強)湖北省公安廳22日通報:在西班牙警方和執法機構的積極協助下,公安部“獵狐行動”工作組當天將湖北省公安機關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從西班牙押解回國。這是湖北公安機關首次從西班牙引渡經濟犯罪嫌疑人,也是繼2016年12月從法國成功引渡后,再次從歐洲國家實現成功引渡。
湖北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了解到,2010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他人,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總計人民幣4700余萬元。案發后,李某潛逃境外。2017年3月30日,湖北省鐘祥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李某批準逮捕。同年6月29日,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紅色通報。
李某出逃后,公安機關始終沒有中斷對其緝捕工作。2017年7月28日,在中西兩國警方密切配合下,西班牙警方將李某抓獲。我方隨即通過外交渠道向西班牙提出引渡請求。今年3月,西班牙法院審判決定將李某引渡回中國。公安部“獵狐行動”立即派出工作組赴西辦理引渡交接手續。
在我駐西使館的協助下,3月22日凌晨,李某被順利引渡押解回國,并于同日17時許被押解至鐘祥。目前,案件相關偵辦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引渡 西班牙 警方 犯罪嫌疑人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