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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體檢后面試是求職市場的霸王條款
“一家單位都沒談成,卻先抽了四五管血體檢,不是應該先面試談談薪金待遇,再體檢嗎?”眼下進入招聘季,在一個網上求職論壇里,這條帖子引來了近百條留言。記者調查發現,先體檢后面試并非個例,不過現行法規并未對招聘流程做出規定。專家表示,建議用人單位招聘標準化且體檢結果通用,使招聘更具人性化。(3月20日《新京報》)
筆試、面試、體檢,這樣的招聘流程,本來是人們已經默認的程序,但是近些年來,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卻將面試與體檢的程序互換,先體檢,后面試,這讓許多求職者心不平氣不順。一則,體檢費時費錢,還折騰人。有位女研究生,因為應聘,一個月抽了四五次血,致使身體虛弱,四肢無力。應聘單位多,體檢次數就多,并且各個用人單位都有自己的“指定醫院”,體檢結果還不“共享”,于是求職者只好在每個招聘單位指定的醫院排隊體檢。求職者為求職四處奔波,本來已經心神不寧,再被無窮無盡的體檢折騰,必然焦頭爛額,心煩意亂。
二則,醫院是人們最不愿意去的地方,求職者總是往那里跑,心中不免郁悶、煩憂。再說一個人總是體檢并非好事,尤其是胸透做X光片,對人體會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但是,在目前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的語境之下,求職者在用人單位面前是標準的弱勢群體,招聘單位要求先去體檢,求職者不敢違抗。
當然,對此招聘單位也好像有自己的理由。一方面先體檢再面試,可以與面試通過者直接簽約,防止求職者另投其他單位;另一方面擔心通過面試的求職者體檢不合格,又需要另尋其他面試者補位,耽誤時間。而體檢報告不“共享”是為了防止個別求職者在非指定醫院體檢時“作弊”。
說來說去,用人單位僅僅從自己角度出發看問題,卻忽略了求職者的感受與權利。先體檢后面試的做法,不只是違反了長期以來形成的招聘默認程序,也嚴重侵犯了求職者的正當權益。從情理上講,求職者只有取得用人單位職工的資格,用人單位才有資格讓求職者體檢。而尚未面試,求職者還不一定成為用人單位的員工,那么用人單位有什么權力讓求職者體檢?倘若體檢合格可是面試沒通過,那么包括體檢費在內的各種付出,用人單位是否予以補償?
據悉,對于企業招聘時面試與體檢的流程,全國及地方的政策中沒有具體的要求和規定,一份體檢報告可否應用于多家企業,相關文件也沒有細則。這或許正是越來越多的用人單位執行“先體檢,后面試”的原因之一吧。所以依筆者之見,有關部門應該在這方面出臺一個標準進行必要的規范,標準應盡量體現人性化,盡量為求職者著想,不能讓他們在一些醫院之間來回奔波,不斷“體檢”。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體檢 求職 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