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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真偽誰能一錘定音
真與偽之間的灰度
真與偽,在一般概念中應該如同黑與白般界限分明;但是在實際情況中,當我們用不同維度去看待藝術品的真偽,卻存在諸多復雜的灰度。就像徐小虎曾經講過一句話——“任何的作品都是‘真跡’”,偽作也是作假者的“真跡”,因為偽作也有自己的時空和故事。歷史上的許多臨仿作品,為后世留下了最接近“真跡”的面貌;又如米芾、張大千這樣的才子,對臨仿前人大師作品樂在其中;還有董其昌、金農這樣,授權由弟子代筆創作,而非本人創作的“偽作”……這些歷史留下的龐雜線索,書寫了戲劇化的傳奇故事,構筑起“偽作”定義的復雜根基。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維度,對于偽作也有不同的態度。
2017年度,中國藝術品市場總規模已達到千億元,當我們回顧改革開放之后的藝術品市場,其發展可謂取得長足的進步。然而今年1月,在公安部指揮部署下,貴州遵義警方破獲的制販假冒名家書畫案,又一次牽動人們關于藝術品真偽的神經。短時間制假的作品,能賣出千億元高價,很多人是不解的、愕然的。當書畫藝術與蓬勃發展的市場接軌,當作偽成為低風險的高暴利,當作品的價值取決于大師落款如同名牌般的附加屬性……真與偽關乎的不僅是學術上藝術史的書寫,更是現實中藝術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我們見到的是人心的考驗與利益的博弈。
利與弊在于心智
科技的發展為鑒定提供了更多可參考的理性依據,比如材料的年代判斷,更多可視化的細節呈現;也可以為藝術家建立作品的網絡資料庫,更方便留檔、調閱、比對;但是也為作偽者提供了復制、印刷的便利。科技是工具,利與弊在于使用者的目的與心智。
同樣在于使用者目的與心智的還有拍賣這樣的銷售平臺。拍賣模式在近現代才被引入中國,一改過去幾百年中國藝術品私下交易的狀態,使交易相對更透明、更公開、更具規則性。年初“制假販假”事件的爆發,使目前拍賣行業中的部分短板顯現。實際上,中國的藝術品拍賣行業從無到有再到目前300億元的規模水平,僅僅經歷了不到30年。中國拍賣行業協會也一直推進行業誠信體系的建設,如《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中國文物藝術品拍賣自律公約》《文物藝術品拍賣標的審定指導規范》《文物藝術品拍賣從業人員職業守則》等也在逐步完善。拍賣作為服務于藝術品流通交易的中介平臺,行業的發展需要每一個企業、每一個從業者的專業能力提升和誠信自律,同樣也需要更切實可行的權力監管與保障。
藝術品與一般商品不同,如何鑒定,誰來鑒定,誰來監管執法目前都存在難點與盲點。嚴格的規范、嚴厲的懲處是行業未來健康發展的必經之路,而現狀的改變不可能一蹴而就,渡過破繭成蝶的陣痛期,需要一個循序發展的進程。
功與德是文藝正道
藝術作品的真偽問題,不能完全指望鑒定。歷史上有太多關于鑒定的專家爭論,也有藝術家親屬甚至藝術家本人“走眼”的事實。大眾、藏家在參與收藏的過程中需要更多的藝術修養,不盲目、不跟風;從業者、藝術家也需要更多的自覺自律,守底線、有追求。
關于藝術,應當有比金錢更重要的永恒的追求,而這份追求或許是扼殺劣質偽作的最好武器。中國美術學院書法博士魯大東認為,偽作最容易出現在“名聲與價格不匹配,很易模仿又價格很高”的藝術家身上。也基于此,浙江畫院院長孫永認為,作為藝術家,幫助收藏者掌眼剔除偽作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對自己的作品要求嚴格、精益求精,追求藝術高度的同時,也是增加了“造假的難度”。年過耄耋的藝術家曾宓,嘆息地為作偽者感到“可惜”,“有這么好的本事,為什么去模仿人家?就是把錢看得太重。”不管是微觀藝術家個人,抑或宏觀地看整個藝術行業,正如曾宓將60余年從藝生涯進行的總結:“文藝之道,無功不成,無德不昌。”這或許正是文藝發展、藝術市場繁榮的正道。
戊戌春節剛過,“3.15日”即將到來,我們期待2018年的春風,為藝術市場吹來朗朗清氣,帶來宜人暖意。
編輯:楊嵐
關鍵詞:藝術 真偽 藝術品 偽作 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