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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
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作為國家反腐敗立法,監察法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備受矚目。
人民群眾最痛恨腐敗現象,腐敗是我們黨面臨的最大威脅。當前,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并鞏固發展,但形勢依然嚴峻復雜,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要求相比,我國的監察體制機制存在著明顯不適應問題。一是監察范圍過窄;二是反腐敗力量分散;三是體現專責和集中統一不夠。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是強化黨和國家自我監督的重大決策部署。改革的目標是,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制定監察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是堅持和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的必然要求;是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敗實踐經驗,為新形勢下反腐敗斗爭提供堅強法治保障的現實需要;是堅持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有機統一,堅持走中國特色監察道路的創制之舉;是加強憲法實施,豐富和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舉措。
監察法是反腐敗國家立法,是一部對國家監察工作起統領性和基礎性作用的法律。通過制定監察法,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有利于創新和完善國家監察制度,實現立法與改革相銜接,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反腐敗工作,把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
懲治貪腐不手軟,正風肅紀不停歇。新時代、新氣象、新作為,中國共產黨始終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持不懈做好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必將引領中國號巨輪乘風破浪、穩步向前,駛向更加光輝的未來。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監察 國家 反腐敗 全面 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