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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與“解決”
今年春晚小品《提意見》給觀眾留下深刻印象。其中有一個細節:員工請領導解決宿舍供暖問題,卻在領導熱情的虛與委蛇中,幾個月都沒有得到解決,將“臉好看、事難辦”的官僚主義作風刻畫得入木三分。
面對群眾的訴求,不想著怎么去解決,而是變著法兒地去解釋,現實中,這樣的情景并不罕見。要么強調客觀原因,要么尋找主觀理由,為自己和單位去辯護,久而久之,一些領導干部的“解釋”,在群眾眼里成了搪塞、敷衍,甚至是欺騙。結果,問題在“你先聽我說”中被拖延,矛盾在“確實沒辦法”中被放大,不僅寒了群眾的心,也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為何勤于“解釋”卻怠于“解決”?原因不外乎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相比于做,說往往更輕松,也較少觸及矛盾問題。我們常說,“想做事的人總有辦法,不想做事的人總有理由”,把工作的重心放在“解釋”上,原因不外乎是根本不想去做。態度不可謂不好,解釋不可謂不耐心,可最后“總有一種理由拒絕你”,當 “硬釘子”變成了“軟釘子”,談何真正轉作風?
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問題意識”,既包括看到問題,更要求解決問題。“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于改變世界”。人心惡虛貴重實,群眾認干不認說。對于問題,如果不想著怎么去解決,而把主要心思花在解釋上,說得再多、再好,也是無濟于事。評判改作風的最高標準,就是要看有沒有解決實際問題,有沒有給群眾帶來實惠;要看真正解決了多少實際問題,解決實際問題到什么程度。可以說,不解決問題,就是最大的形式主義。
當然,反對拿解釋當不作為的擋箭牌,并不是否定解釋的作用。有時候,受客觀條件限制,一些問題短期難以得到解決;因為認識局限,一些問題可能群眾有誤解。對此,耐心地做好解釋工作,既是服務群眾的重要內容,也是尊重群眾知情權的體現。換句話說,通過真心實意的解釋,說明真實情況、解開思想疙瘩,這樣的思想工作本身就是一種解決。實際上,把事實一五一十、原原本本地告知群眾,能否解決、怎樣解決說明白、講清楚,對于這樣的解釋工作,也很少會有群眾不買賬。
有人說,解釋是一種態度,解決是一種行動,二者是言和行的關系。如何做到言行合一?關鍵要看把誰放在首位。如果凡事“官本位”,首先想著個人利益、部門利益,解釋很容易成為“為官不為”的幌子,以解釋為名,行糊弄群眾、推諉扯皮之實;如果堅持“人民至上”,解釋和解決就能互為補充,在講清道理中凝聚共識,在解決問題中增加信任。換句話說,能否解釋得好,能否解決得了,關鍵是是否立足于“人心這個最大政治”,把自身職責扛在肩上,把群眾冷暖放在心上。
1990年春天,習近平從福建寧德調任福州市委書記,甫一上任就以雷厲風行的舉措釋放強烈信號;第二年初,他向全市提出了“馬上就辦”、狠抓落實的要求,并身體力行。回顧這段并不久遠的歷史,如何在工作中踐行“以人民為中心”,如何在新時代展現新作為,每個領導干部都應深長思之。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解釋 解決 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