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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訴訟“盯上”超華科技 “追小惡”重在警示
新華社上海2月25日電題:支持訴訟“盯上”超華科技 “追小惡”重在警示
新華社記者潘清
因虛增收入277萬余元而被行政處罰的廣東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被證券支持訴訟“盯上”了。“追小惡”,重在對企圖以身試法的上市公司進行警示。
2017年12月16日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信息披露違法被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經證監會查明,超華科技虛假確認廢料銷售收入277.05萬元,導致2014年年度報告利潤總額虛假記載,虛增額分別占當期利潤總額28.01%和凈利潤的23.71%,構成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2017年9月5日公司發布立案調查公告后3日內,超華科技跌幅達到11.89%,投資者遭受嚴重損失。
2018年2月23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發出公告,征集廣大受損投資者,對超華科技及其主要信披違法責任人進行民事追責。
區區270余萬元的利潤虛增,緣何引來證券支持訴訟高調追責?答案是“重在警示”。
投服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盡管超華科技虛增絕對數額不大,但占當期利潤總額和凈利潤比例較高。此次公開征集受損投資者,擬以支持訴訟的方式加大相關責任主體的違法成本,敦促上市公司保持足夠警醒,真實、準確、完整地進行信息披露,對于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不要心存僥幸。
A股市場種種頑疾中,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無疑是“常見病”。披露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甚至惡意造假,不僅誤導投資決策、侵害公眾投資者利益,更損害了資本市場賴以生存的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業界專家提醒,出現股票投資受損情況后,投資者應當及時檢視此前上市公司公告及主流媒體報道。一旦確定相關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而被行政處罰,且投資損失與虛假陳述行為存在因果關系,投資者可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據了解,作為證監會直接管理的證券金融類公益機構,投服中心對資本市場信息披露違法行政處罰情況保持高度敏感。在此之前,中心已接受中小投資者委托,提起對原多倫股份實控人鮮言等違法主體和責任人的多起證券支持訴訟,開創了“追責到人”“首惡必究”的維權模式。
在此基礎上,投服中心將最近兩年已受到行政處罰的所有證券虛假陳述案件納入研究范圍,實現虛假陳述案件預先研究全覆蓋,并分別從侵害程度、法律依據充分性、賠付能力、案件典型性等多維度入手,組織評估論證會、集中討論,最終確定可支持訴訟的案例。
作為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支持訴訟制度在資本市場的重要實踐,證券支持訴訟旨在尋找投資者、支持者和司法資源等諸多方面的“最大公約數”,通過示范和引領喚醒廣大中小投資者的維權意識和熱情。
繼“究首惡”之后,證券支持訴訟著眼“追小惡”,則將警示所有上市公司及所有者、經營者:勿以惡小而為之。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支持 訴訟 超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