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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規范鄉村醫生執業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辦公室、衛生計生委在南寧市聯合召開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鄉村醫生從業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規范鄉村醫生的準入、待遇和考核等問題。《辦法》于3月1日起實施。
廣西目前鄉村醫生年齡老化、新生力量不足,其中60歲及以上占兩成,45歲~59歲占四成多,45歲以下的不足四成。由于待遇與當地同類人員相比仍偏低,人員招不到、留不住的問題仍較突出,從事鄉村醫生工作10年以下和30年以上的各占18%,10年~29年的占66.81%;全區鄉村醫生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僅占13.41%,大專以上學歷僅占5.49%。
《辦法》明確,在政府辦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按規定享受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基本藥物制度財政補助,由醫保基金和個人付費共同負擔的一般診療費項目補助和其他財政補助;采取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整體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等多種方式,有效化解鄉村醫生的執業風險,改善鄉村醫生執業環境。同時,明確了鄉村醫生定期考核和績效考核。根據鄉村醫生所履行職責、業務水平、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等進行定期考核,并作為鄉村醫生享受政府補助等合理待遇的主要依據。
《辦法》還明確,只要具備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中醫(專長)醫師資格的、中等以上醫學專業學歷證書、鄉村醫生證書并經縣級政府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人員,均可申請執業。(記者 莫雪)
編輯:趙彥
關鍵詞:廣西 規范 鄉村醫生 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