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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為中心是政法工作生命線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履行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主要任務。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無疑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
政法工作,必須搞清“屬于誰、為了誰、依靠誰、保護誰”的根本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必須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政法工作,必須把維護好人民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強調:“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使法律及其實施充分體現人民意志。”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反復指出,“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這其中蘊含了群眾觀點,體現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這一根本要求。
群眾路線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內在要求,是維護好人民權益的根本方法。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把黨的群眾路線貫徹到治國理政全部活動之中”。2013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指示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楓橋經驗’的重大意義,發揚優良作風,適應時代要求,創新群眾工作方法,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
實踐證明,從群眾的訴求出發,站在群眾一面,替群眾講道理,找有利于群眾訴求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就能獲得群眾的信任。相反,一味地忽視群眾訴求,只能引起群眾的反感,從而激化矛盾,疙瘩越系越緊。走群眾路線是獲得法治認同的重要途徑。司法干部走群眾路線,就能獲得司法公信力。“馬錫五審判方式”之所以能夠得到廣泛推廣和良好的效果,是因為獲得了群眾的信任和認同。
群眾的訴求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據,必須經過調查研究才能得以認定。要獲得群眾的信服,必須把事實調查清楚。調查研究是雙向的,甚至是多向的。要把調查的事實與當事人溝通,征求當事人的意見。根據需要,也可以把調查的事實與其他群眾溝通,甚至可以向社會公開,以獲得社會的認同。
政法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走群眾路線,一個重要方面是要激發群眾積極性,讓群眾有效參與突出矛盾化解。群眾參與矛盾糾紛化解,不僅僅是民主的法治方法問題,更重要的是能夠促進群眾的合理合法訴求得到合理合法解決。讓群眾有效參與突出矛盾化解,更重要的是發揮社會的評價機制,使得法律評價與社會評價相結合,從而提高法律判斷的科學性。群眾參與矛盾糾紛化解,一方面彌補了專業視角的偏見,增強了結果的合理性,另一方面糾正了群眾非專業認識的偏見,提高了群眾的法治觀念,從而增強了結果的合法性。
以人民為中心,走群眾路線,結合社會發展實際,實現情、理、法的有效溝通。既合理又合法,是最佳的實質正義。合理與合法是相輔相成的,二者相互促進。社會與法律不斷發展。法律往往不能與社會同步發展,法律不能完全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從客觀上講,群眾的訴求是合理的,但可能于法無據。這時就必須在堅持法律的基本原則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對于群眾的合理訴求仍然要結合社會發展實際予以合理解決。對于群眾表達的不合理不合法訴求,必須予以引導或者疏導,將法制宣傳與情感溝通相結合,使群眾能夠懂法律、明事理,最終放棄不合理不合法訴求。從民生出發,采用民生救助和社會保障兜底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一方面必須把人文關懷的道理講清楚,另一方面必須要符合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和相關政策要求。
(作者:潘懷平,系陜西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陜西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主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群眾 人民 政法 工作 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