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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四川海南反饋意見
本報北京12月23日電 (記者張文、寇江澤、閆旭)中央第五、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于12月22日、23日分別向四川省、海南省進行督察反饋。
督察認為,2013年以來,四川省委、省政府立足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不斷推進環境保護工作。初步建立起生態文明建設制度體系,把發展重點放到提升質量和效益上,經濟結構實現歷史性轉變。截至10月31日,督察組交辦的8966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全部辦結,其中,責令整改9473家,立案處罰2268家,罰款4935萬元,立案偵查72件,拘留48人,約談1294人,問責1293人。督察指出,四川還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到位、長江部分支流水環境形勢嚴峻、部分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力度不夠等問題。
督察認為,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針對長期以來海岸帶無序開發帶來的突出環境問題,大力推進專項整治工作。截至10月底,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已基本辦結1792件,責令整改1718家,立案處罰529家,罰款3868萬元,立案偵查19起,拘留49人,約談392人,問責291人。督察指出,海南全省生態環境質量雖有所改善,但還存在生態環境保護考核常常流于形式,缺乏嚴肅性、科學性;海域岸線自然生態和風貌破壞明顯、部分自然保護區管護不力、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等問題。
督察強調,四川、海南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 人民日報 》( 2017年12月24日 02 版)
編輯:曾珂
關鍵詞: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四川海南反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