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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產婦應接受妊娠風險篩查
醫療機構根據評估情況分類管理
國家衛生計生委近日印發《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規范》,指出首診醫療機構應當對首次建冊的孕產婦進行妊娠風險篩查;對妊娠風險篩查陽性的孕產婦,醫療機構進行首次妊娠風險評估;妊娠風險評估分級原則上應當在開展助產服務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
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是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懷孕至產后42天的婦女進行妊娠相關風險的篩查、評估分級和管理,及時發現、干預影響妊娠的風險因素,保障母嬰安全。
根據《規范》,醫療機構應按照風險嚴重程度分別以“綠(低風險)、黃(一般風險)、橙(較高風險)、紅(高風險)、紫(傳染病)”5種顏色進行分級標識。醫療機構根據風險評估分級情況,對孕產婦進行分類管理。除“綠色”低風險人群外,均應建議孕產婦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接受孕產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對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的孕產婦,應當建議其在縣級及以上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接受孕產期保健服務,有條件的原則上應當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分娩。對妊娠風險分級為“紅色”的孕產婦,應當建議其盡快到三級醫療機構接受評估,以明確是否適宜繼續妊娠。如適宜繼續妊娠,應當建議其在縣級及以上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接受孕產期保健服務,原則上應當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分娩。對妊娠風險分級為“紫色”的孕產婦,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相關要求進行管理。《規范》指出,要嚴格落實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措施,在進行產后訪視和產后42天健康檢查時,應再次對產婦進行風險評估。
編輯:趙彥
關鍵詞:孕產婦 妊娠風險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