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要論今日要論
堅決防止“燈下黑”
——十八大以來中央單位巡視工作規范發展綜述
2016年,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對55家國資委黨委管理主要負責人的中央企業進行了全面巡視;截至今年6月,教育部黨組先后分8批次對49所直屬高校和33家直屬單位開展巡視,實現了巡視全覆蓋目標……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系列重要論述,加強組織領導,傳導責任壓力,推動中央有關部委和中央國家機關部門巡視工作逐步規范、迅速發展。目前,已有65家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13家中管金融單位開展了巡視,有力推動了“以中央巡視為主體、省區市和中央單位巡視為基礎”的巡視工作格局的形成。
堅持問題導向,堅定正確政治方向
中央單位巡視,是指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組(黨委)對其所管理的黨組織進行巡視監督。由于中央單位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中央單位巡視被賦予了重要意義。
作為黨和國家治理體系的中樞,中央和國家機關既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第一執行者”,又是各個領域、系統的領導者。2017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關于巡視中央和國家機關全覆蓋情況的專題報告》時,明確指出中央和國家機關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中肩負重要職責,要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全黨令行禁止,采取有力措施解決“燈下黑”問題。
對于中央單位而言,“燈下黑”問題并非虛言。從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向各中央單位反饋的情況來看,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
以問題為導向,黨中央高度重視中央單位巡視工作。2015年,中央在印發《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通知中明確要求,有關中央部委和國家機關部委黨組(黨委)的巡視工作,參照條例執行。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黨內監督條例,在黨內法規層面第一次提出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巡視工作,明確規定加強對中央有關部委、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巡視工作的領導。
切實加強對中央單位巡視工作的領導,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專題研究,為中央單位開展巡視工作指明著力方向。2016年9月,王岐山同志出席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論述暨中央單位巡視工作座談會,著重強調中央部委必須把握政治定位,增強“四個意識”,圍繞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著力發現落實“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新發展理念存在的突出問題,保證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到實處。
中央巡視辦不斷加強對中央單位巡視工作的指導。從2015年初開始,每輪中央巡視進駐時中央巡視辦都會套開省區市和部分中央單位巡視辦負責同志座談會,對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巡視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和部署。同時中央巡視辦對開展巡視的中央單位進行深入調研,針對發現的領導體制不夠順暢、機構設置不夠統一、巡視重點不夠聚焦等問題,提出“授權要規范、試點要規范、制度要規范”,推動中央單位巡視不斷規范發展。
在黨中央堅強有力領導和中央巡視工作的示范帶動下,中央單位黨組(黨委)把堅定正確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緊緊圍繞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突出問題開展監督檢查,深化政治巡視。5年來,各中央單位巡視充分發揮政治“顯微鏡”和“探照燈”作用,共發現“三大類問題”10407個,有力保證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真正落實到位。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巡視 中央 工作 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