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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公正司法的中國經驗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習近平總書記如此描述法治中國新圖景。公正司法,是邁向這一法治圖景的重要環節。目前,黨中央確定的129項司法體制改革任務中,118項已經出臺改革意見,11項正深入研究制定改革方案。不久前,人民法院組織法修訂草案、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訂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一系列司改成果有望通過立法的形式固定下來,公正司法的中國經驗正在形成。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黨的十八大以來,司法體制改革致力于營造公正司法“大環境”,破除影響審判活動的“中梗阻”,暢通司法權力運行的“微循環”,維護司法公正。首先是努力營造保證公正司法的“大環境”,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比如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的“防火墻”,劃定權與法之間的“高壓線”;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制度,防止“司法地方化”;建立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過濾網”,杜絕關系案、人情案等,保證司法在良性狀態下運行。
審判,是司法權運行的關鍵環節,然而以往實踐中存在著對法庭審判重視不夠的現象,使庭審的作用無法得到充分發揮,成為影響公正司法的“中梗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啟動以來,圍繞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各級公檢法單位全面貫徹證據裁判原則,進一步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有效確保了審判程序的合法化、正當化,突出了司法權威。同時,以審判為中心的改革也改變了以往一些過時的思想觀念和工作方式,推動了司法文明穩步提高,使司法公正得到更好保障。
保證公正司法,法院檢察院內部運行的“微循環”也很重要。以往,資深的法官檢察官隨著職務的提升,常常脫離辦案一線;而由于案件審批等制度,法官、合議庭的辦案主體地位也得不到充分保障。中央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以來,法院以完善審判權運行體系為目標,檢察院以充分行使檢察權為目標,大力推進系統內部改革,暢通司法權力運行“微循環”。通過建立法官檢察官員額制,實現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把基層法院檢察院85%以上的司法人力資源配置到辦案一線,院長、庭長等不再簽批案件,確保“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一條重要經驗,就是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的歷史性機遇,構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體制機制改革和科技應用雙輪驅動的司法運行新模式。如今,不論是全方位查控“老賴”、有效緩解執行難,還是視頻作證、電子閱卷、科技法庭、大數據分析等,都在司法機關得到廣泛運用。網上立案、在線調解、實時查詢、互聯網法院等各項司法便民措施,讓人民群眾深切感受科技帶來的方便快捷。司法改革融合科技進步,更加公正高效。
“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公正司法要讓群眾看得到,否則一紙判決將是一張“司法白條”。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司法系統依法糾正重大冤假錯案34件,涉及54名當事人,重塑了司法保護人權、維護公平正義的形象。司法體制改革從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問題改起,讓每個公民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彰顯了黨中央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堅定決心,必將持續贏得人民群眾對司法的信心。
(作者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中國刑事訴訟法研究會副會長)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司法 公正司法 中國 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