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快報 快報
福建:發揮巡察“利劍”作用 移交問題線索2646條
福建省認真貫徹中央關于開展市縣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市縣巡察工作與巡視工作統籌規劃、統一部署,在先期探索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進市縣黨委巡察工作。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市縣兩級巡察機構均已開展兩輪以上巡察,有力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為夯實工作基礎,福建省委將市縣巡察工作開展情況列入對市縣巡視的檢查內容,層層傳導壓力,督促市縣黨委把抓好巡察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化。與此同時,通過匯編下發21項巡視制度,督促指導各市縣參照制定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巡察工作五年規劃等相關制度,建立涵蓋巡察流程、成果運用、隊伍建設等方面的巡察制度體系,推動了巡察工作規范化。
在巡察工作中,突出政治巡察,緊扣“六項紀律”,緊盯基層黨組織在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的問題開展監督。同時,結合基層實際,把群眾反映強烈、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作為巡察監督的重要內容,嚴肅查處“雁過拔毛”“小官巨貪”“鄉匪村霸”以及侵吞挪用、克扣強占等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為切實提高監督效果,注重加強上下聯動,把省級巡視覆蓋不到的黨組織,都納入市縣巡察監督范圍。巡視市縣時,明確巡視組在報經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以要求市縣黨委派出巡察組,開展“點穴式”專項巡察、“機動式”巡察,以巡察深化巡視;巡視反饋后,要求市縣黨委針對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派出專項巡察組督促全面整改落實。通過巡視巡察相互借力、同向發力,有效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共完成對2048個黨組織的巡察,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4971個,違反“六項紀律”方面問題4032個,移交反映黨員干部的問題線索2646條;根據巡察移交線索,已立案審查559人,處分275人,移送司法機關116人。(福建省紀委)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巡察 工作 市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