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政府部門執行“禁酒令”要少解釋多落實
最近,筆者作為四川綿陽鹽亭縣紀委社會監督員,有幸參加了鄉鎮三公經費有無煙酒入賬的專項檢查。其中有一件事情讓我感受頗深。某鎮入賬的“菜單”附件上,赫然寫著“老酒王一瓶/240元”。很顯然,這嚴重違反了四川省紀委、綿陽市紀委從2016年11月起“禁止公務接待煙酒入賬”的規定。
面對問題,先是該鎮財會員解釋,這是2016年10月前的接待,只是結賬、入賬在2017年,然后是財政所長誠恐誠惶地自我批評,怪自己把關不嚴,再是主管領導解釋,當時剛好有進城開會的緊急通知,沒有細看就簽批了。
表面看,這些解釋“合情合理”,財政吃緊,緩一緩結賬,可行,再說老虎也有打盹的時候,審批粗心大意也情有可原。可這些是違規的理由嗎?當然不是。
之所以出現類似問題,有干部工作粗心大意的原因,有對上級規定理解偏頗的原因,有執行不力的原因,歸根結底還是對規定不重視,落實不到位。一些干部平時工作不走心,不入腦,對新規定沒有新思想,新認識,工作就是365天日復一日機械式重復,一些干部總是認為上級規定不過是“流行感冒”,來也匆匆,去也匆匆,還有一些“老油條”干部,“上面九級臺風,下面微微波浪”,對上級規定“見慣不驚”。這些人總認為,違規是“小事”,處理結果不過是蜻蜓點水、隔靴搔癢,沒什么大不了。
殊不知,如果執行規定不嚴不實,于大局是政令不通,將文件精神卡在“最后一公里”,于個人很可能就是對組織,甚至是對黨的不忠誠,于改革不利,于社會建設不利,最終遭損的是國家利益,人民利益。
百般解釋,不如一個解決。既然省市相繼出了“禁酒令”,作為一級政府部門,理應不折不扣照章一條一條執行。既然公務接待禁止煙酒入賬,就必須封死酒瓶子,如果是之前的賬,是飯店老板“原汁原味”的菜單,那就應該把老板叫來,與紀檢干部一起,三口六面講清楚,當場撤菜單,換菜單,立行立改。很多時候,問題本身并不復雜,解決起來也簡單直接,甚至只需要舉手之勞,只需要“一袋煙”的功夫,但因為一些干部習慣了耍嘴皮子,不喜歡動手指,結果簡單問題反而越解釋越復雜,越解釋越糊涂,甚至把問題堆積如山,上級部門發現問題時,才東拼西湊“找原因”。
欲知平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圓,則必規矩。上面的規章制度、文件精神就是拿來約束那些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干部的,就是為干部行事“劃底線”“架高壓線”的。俗話說,解釋就是掩飾。任何違規違紀都無解釋可言,都不能用解釋來解決,解釋讓問題藕斷絲連,只有從問題源頭上找原因,從違規違紀本質上尋求解決辦法,解決問題才能快刀斬亂麻。基層干部是干什么的?就是讓各項規章制度落地生根的,把規章制度融入、貫穿到工作中去的。規定如編筐織簍,一針一線掌握在干部手中,干部要把規定銘記于心,外化于行,少解釋,多落實才能“收好口”。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解釋 干部 規定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