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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營商環境 吸引外資流入
2017年8月8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39號,以下簡稱“39號文”),是今年以來第二次關于外資引進政策的加碼。通過進一步破解外資引進中的痛點,著力提高外資營商環境,不僅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在對外開放領域的“放管服”上的努力和重視力度,同時有助于進一步提高外資引進的規模和質量。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2017年7月17日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上強調:“要改善投資和市場環境,加快對外開放步伐,降低市場運行成本,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加快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一、 改善營商環境政策的出臺具有適宜的經濟背景
政策出臺應配合相應的經濟背景,此次通過改善營商環境引進外資政策的出臺同樣也不例外。從國際上看,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2017年4月8日發布的研究報告《世界經濟展望》顯示,預計2017年全球GDP增速將在2016年2.4%的基礎上增加3個百分點達到2.7%,世界經濟形勢穩中向好。
同時,美國經濟繼續溫和增長,歐元區經濟增長表現較為穩健,復蘇基礎企穩,日本經濟持續溫和擴張。此外,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發布的《2017年世界投資報告》顯示,預計2017年全球外國直接投資將增長5%達到1.8萬億美元,這些有利的外部環境對于當前中國增加外資引進的力度來說是正當其時的。
從國內上看,2016年是穩增長的重要一年,GDP增速為6.7%,2017年上半年GDP增速為6.9%,宏觀經濟形勢整體向好的趨勢正在形成。同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今年上半年去產能和去庫存已超過預期,去杠桿在銀監會出臺的“三三四”監管政策倒逼和貨幣政策配合下也達到了預期的效果,調結構的經濟紅利進一步顯現,為外資流入國內做好了承接準備工作。
因此,這樣的經濟背景下,通過改善營商環境促進外資進入國內是適宜的,只有營商環境改善了,才能給外資企業形成良好的市場預期,增強他們在華投資經營的信心。
二、 外資引進需著重提高外資營商環境
2017年以來,為了更有效地提高引進外資的力度,一系列政策措施相繼配套出臺,如《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等等,此次39號文是2017年1月12日出臺的《國務院關于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簡稱外資“20條”)的進一步拓展,涉及5個方面,共22項措施,尤其在改善營商環境方面是一次“大手筆”,主要體現在法治化、便利化和信息化等幾個方面:
1、 通過制定系統性的法律法規,提高營商環境的法治化水平。39號文中的第十五條、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二條通過條款形式保護外資的合法權益,其中包括準入權益和產權保護。與今年年初出臺的“外資20條”相比,外資營商環境的法制化水平得到顯著提升。需要提及的是,關于外資立法經歷了一段曲折的過程,從最初的外資三法、2015年1月的《外資投資法》、2016年9月全國人大通過的“外資四法”以及今年來的外資政策,體現了十八大以來政府通過立法形式規范外資準入和運營的政策定力,盡可能地釋放外資在促進國內經濟增長上的活力。
2、 通過簡政放權,提升外資營商環境的便利化水平。如試點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單一窗口、單一表格”受理新模式,減少企業資質審批的“鞋底成本”,讓“跑斷腿”的現象盡量減少或者消除。
3、 通過“互聯網+”的模式提升外資營商環境的信息化水平。維護市場環境和交換秩序需要有效的信息溝通,避免形成“信息孤島”。39號文中的第十八條明確提出了“互聯網+政務服務”的信息化管理模式,通過信息共享實現事后監管和提供優質服務,從而為外資的引入做好服務“攻堅戰”,這與第十六條內容是緊密關聯的,落實好“優化服務”的重要來源之一是信息化程度的提高。
近幾年來,中國一直通過提供更加公平有效的市場秩序,大幅改善外資營商環境,試圖改變一直依靠政策優惠吸引外資的粗線條式的傳統路徑,用做減法的激勵措施來鼓勵外資流入中國,來保障外資引入的規模、質量和可持續性。根據2017年世界銀行發布的《全球營商環境報告》顯示,中國營商便利度近三年在全球排名躍升18位,其中,開辦企業便利度更是躍升31位。此次39號文中關于外資營商環境改善的內容,達到8條之多,旨在解決一直存在的“開放少、審批難、限制多”的頑疾。
隨著營商環境的逐步改善,加之中國經濟中高速發展所帶來的較高資本回報率的良好經濟基本面,外資“進得來、留得住”的良好局面將會形成,將會形成新的經濟動能。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張方波)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外資 營商 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