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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管理:“暖心”更“治心”
人既是管理的主體,又是管理的客體。剛性管理是指根據成文的規章制度,依靠組織職權進行的程式化管理;柔性管理則是指依據組織的共同價值觀和文化、精神氛圍進行的人格化管理。對官兵的管理既可以憑借制度約束、紀律監督,直至懲處、強迫等手段進行剛性管理;也可以依靠激勵、感召、啟發、誘導等方法進行柔性管理。
與“以規章制度為中心”的剛性管理不同,柔性管理,究其本質,是一種“以人為中心”的人性化管理,它在研究人的心理和行為規律的基礎上,采用非強制性方式,在官兵心目中產生一種潛在說服力,從而把組織意志變為個人的自覺行動。柔性管理并不比剛性管理高明,但柔性管理的潛移默化恰能激發剛性管理的令行禁止之內生動力。
柔性管理內在的驅動性。柔性管理的最大特點,在于它主要不是依靠權力影響力(如上級的發號施令),而是依賴于官兵的心理過程,依賴于從每個官兵內心深處激發的主動性、內在潛力和創造精神。因此具有明顯的內在驅動性。而只有當組織規范內化為官兵的自覺認識,組織目標轉變為官兵的自發行動,這種內在驅動力,自我約束力才會產生。
柔性管理影響的持久性。柔性管理要求官兵把外在的規定轉變為內心的承諾,并最終轉變為自覺的行動,這一轉化過程是需要時間的,加之官兵個體差異、組織歷史文化傳統及周圍環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組織目標與個人目標之間往往難以協調。然而一旦協調一致,便獲得相對獨立性,對官兵具有強大而持久的影響力。
柔性管理激勵的有效性。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可將人的需求分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及自我實現需求。赫茨伯格的雙因素理論又指出,為維持生活所必須滿足的低層需求如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相當于保健因素,而被尊重和實現自我的高層需求則屬于激勵因素。一般說來,柔性管理主要滿足官兵的高層次需求,因而具有有效的激勵作用。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管理 柔性 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