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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頻頻碰壁:新業態考驗“放管服”
先管住還是先放活?
面對新業態、新模式,地方政府是允許其一邊發展一邊規范,還是“一刀切”直接卡死?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在絕大多數地方,政府對共享單車這一新生事物多是鼓勵、寬容、審慎的態度,但在個別地方確實也“碰了壁”。
摩拜單車四川區域媒體事務經理王東荃說,峨眉山市城管說企業是違規入駐,但并未告知企業究竟違反了哪些具體規定,不僅要查扣車輛,還要按“占道經營”對企業進行處罰。
為何在其他城市大受歡迎的共享單車在峨眉山市變成了“占道經營”?半月談記者通過當地宣傳部聯系峨眉山市城管局。宣傳部門表示,城管部門不宜此時就此事接受采訪。
摩拜單車政府事務部總監邢林說,共享單車有效解決了群眾出行“最早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問題,受到市民普遍歡迎,絕大多數城市對共享單車都持歡迎態度。但是,在少數地方也受到一些阻礙,比如四川峨眉山、安徽六安、江蘇蘇州、貴州遵義等地。其中,安徽六安已允許共享單車試運營,但是峨眉山、蘇州、遵義等地仍未放行。
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共享單車受阻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有的地方政府只考慮城市管理方便,從自身工作便利角度出發,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認為共享單車會增加工作量,忽略了老百姓的出行需求;二是有的地方投資建設了公共自行車項目,認為不再需要共享單車進駐;三是因為某些地方政府沒有明確主管部門,城管、交通都不分管,所以暫時不準共享單車進入。
讓市場和政府各司其職
面對分享經濟的新模式,是沿用慣性思維的老辦法,甚而拒絕、扼殺新的商業模式,還是探索包容審慎監管和社會共治模式?答案不言而喻。
就傳統而言,公共交通有地鐵、公交和出租車三種方式。兩個月前,半月談記者了解到的數據顯示,僅摩拜單車一家,在成都每天運送的人次就已超過地鐵,在北京也超過了出租車每日的運送人次。
最近交通部印發的《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表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是分時租賃營運非機動車,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
同濟大學公共管理系主任諸大建認為,絕大多數人都認同由相關部門提供的有樁公共自行車是公共服務,而對于由企業提供的共享單車,卻有不少人認為其不屬于公共服務,原因是提供服務的主體不同。但是,判斷一個產品姓“公”還是姓“私”,不是要看它的運營主體是不是政府部門,而是要看它提供的服務是否具有公共性。
專家認為,共享單車的公共性比小汽車、網約車、出租車要大得多,甚至可與公共交通相提并論;不能把政府提供的就看做公共服務,企業提供的就不當成公共服務。
事實上,共享單車的誕生,不是為了搶占路權,更不是為了把政府投放的有樁自行車全部廢棄掉,而是要通過更便民方式,推進綠色出行、緩解交通擁堵,讓自行車這一環保出行方式回歸城市。從這一初衷考慮,共享單車與有樁公共自行車并無本質區別。未來政府進行公共自行車項目規劃和招標時,是否可以將共享單車企業考慮在內,讓這一便民創新方式走得更遠更穩健?
“為避免把共享單車這盤好棋下壞,政府、企業和用戶都應承擔各自的責任。”諸大建說,政府首先要做好引導,提升共享單車公共服務屬性,促進城市交通轉型;其次要做好服務,制定系統的城市自行車戰略規劃,為共享單車發展提供空間資源和路權;最后要做好管理,對亂停亂放問題不能一扣了之,而是要做好建設性的疏導工作。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單車 共享 峨眉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