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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走案犯扇民警耳光 女主管獲刑
劫走案犯扇民警耳光 女主管獲刑
暴力阻撓湖南警方抓捕傳銷公司同伙,構成劫奪被押解人員罪終審被判3年半;同案10人已受法律制裁
昨日,胡某被帶進法庭。這名扇警察耳光的傳銷公司庫房女主管因“劫奪被押解人員罪”獲刑3年半。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去年湖南警方進京抓捕傳銷人員的一次行動中,涉案傳銷公司庫房主管胡某和數十名保安員不僅不配合執法,還將實施抓捕的辦案民警控制起來,挨個扇耳光辱罵,辦案民警直到防暴警察趕到才得以脫身。
昨日上午,此案在北京市三中院終審宣判,胡某因劫奪被押解人員罪獲刑3年半,而其他10名被告人也于日前因此罪名分別獲刑1至4年不等。
女主管案發后逃脫 否認是主犯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去年3月,湖南省懷化市公安局等十余民警來京,前往朝陽區“圣勛中國健康安全網”公司(簡稱傳銷公司),對該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的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
在警方欲帶走兩名該公司“高管”時,該公司保安組二十余名保安企圖阻止湖南警方辦案,其中公司庫房主管胡某不僅參與推搡拉拽民警,還在會議室內逐個扇民警耳光。法院審理查明,胡某等人的行為使已被控制的兩名犯罪嫌疑人脫逃,還導致多名辦案民警受傷。
案發后,參與阻撓警方辦案的10人當即落網并被判刑,胡某潛逃后被控制,后作為主犯,被朝陽法院一審以劫奪被押解人員罪判刑3年半,一審宣判后,胡某認為判決過重,并認為自己不是主犯,提出上訴。
終審維持原判 法庭后悔“沖動”
昨日上午9點半,44歲的胡某被帶進三中院的法庭,她留著短發,駝背走入。
法院認為,胡某明知司法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押人,還強行搶奪,導致被押解人員脫離司法機關控制,在兩名被押解人員脫離中起重要作用,為主犯,終審維持其3年半的判決。
庭后,在法官的準許下,她和家人進行了短暫的溝通,家人拿出了她孩子的照片遞給她看。看到了孩子的照片,她仰頭嘆息,后悔自己為何會如此“沖動”。
另據了解,湖南警方偵辦的這起傳銷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捕歸案并被判處刑罰。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劫走案犯 扇民警耳光 女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