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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數據“撈”出5億元洋酒走私大案
關鍵書證和走私貨物都已掌握,辦案人員不分晝夜迅速對現有材料進行梳理,依法對涉案人員進行提訊,案情迷霧被層層撥開。海關專案組分成了偵審組、北京工作組、單證組、追逃組、綜合組、法制組、督察組等7個工作小組,日均工作時間超過了16個小時,梳理審查數萬頁涉案紙質資料,核對網銀、銀行卡等信息3千余件次,甄別電子數據賬冊數千份、電子郵件萬余封。這些證據還原了林森公司及其相關公司自2015年3月成立開始,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大肆走私違法、破壞國家經濟安全的犯罪事實。
林森公司銷售經理劉某作為林森的初建人員,掌握著大量走私違法事實,但此人有近10年的從警經歷,諳熟辦案程序,有一定反偵查經驗。起初劉某態度惡劣,甚至恐嚇林森公司工作人員不要配合。但他沒想到,辦案人員這么快就把林森公司兩年來的走私犯罪證據梳理出來。在鐵證面前,劉某終于放棄抵抗,供述了林森公司和其自身的違法犯罪事實,為案件打開了突破口。
經過艱苦卓絕的工作,專案組查明,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近20個月的時間里,犯罪嫌疑人彭某、孔某為首的走私犯罪團伙以一套人馬多塊牌子的形式,先后以天津林森、北京林森、天津斯特、天津樂信、北京家堡等5家公司名義,以低報價格方式(低報幅度一般在60%至90%)走私進口德國、法國、俄羅斯等國的洋酒、紅酒、啤酒、礦泉水等商品400余票,總量達500萬升,總案值約人民幣5億元。
“林森公司對較常見的酒水低報幅度不大,對一些比較少見、不好參考的酒水,則大大提升價格低報幅度。有的紅酒明明20美元一瓶,直接報成了2美元。”在倉庫現場,緝私警察大司拿起一瓶18年的混合威士忌芝華士給《經濟參考報》記者看,這瓶酒原價300元人民幣左右,而林森公司報價僅為100元,差距驚人。“這些酒水主要供應給北京的酒吧、夜店消費。由于該公司瘋狂走私,然后以低價壟斷市場,不少正規經營的公司都因此難以為繼了。”
制作虛假單據 支付方式隱密
近年來,隨著國內生活水平的提高,對進口酒水的需求量逐年增大,而由于稅率較高,國內外市場價格差較大,走私分子在暴利的誘惑之下,不惜鋌而走險。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該案在犯罪手法上主要有三個顯著特點:一是“一套人馬,多塊牌子”,犯罪嫌疑人用貌似完全沒關系的不同公司的名義交叉申報進口酒水,以迷惑和逃避監管;二是制作虛假價格單據報關,并且各個環節分工明確,操作“規范化”和“專業化”;三是貨款支付方式更為多樣化和隱密化。
為了不引起緝私部門的注意,使走私行為更加隱蔽,犯罪嫌疑人先后在北京和天津注冊成立了北京林森、北京家堡、天津林森、天津斯特、天津樂信等五家公司用于走私進口酒水。五家公司沒有明顯的關聯性,注冊地址分散不一,法人代表也各不相同。犯罪嫌疑人用上述五家公司的名義交叉向海關申報進口酒水,一方面分散風險,另一方面混淆視線。
制作虛假貿易單據進行報關是低報價格類走私案件的慣用手法,該案中同樣也存在真假兩套貿易單據。同時,在制作虛假貿易單據將走私貨物通關進口的環節中,人員分工明確:有專人負責與國外供貨商聯系訂購貨物,接收并整理歸檔相關真實合同、發票等貿易單據;有專人根據真實貿易單據和固定模板制作低于真實成交價格的合同、發票等虛假單據用于偽報進口;還有專人負責聯系貨代公司并傳遞虛假單據進行報關。明確的分工使整個犯罪流程更為“專業化”和“規范化”。
該案的另一個顯著特點就是貨款支付方式的多樣化和隱密化。為了將報關金額以外的差額貨款順利支付到境外,犯罪嫌疑人先后注冊成立了兩家離岸公司,通過其本人和其掌握的公司員工、其他個人的賬戶,以個人用途的名義和對外付匯額度將差額貨款匯入上述離岸公司賬戶,再操作離岸公司賬戶將差額貨款匯至外商的指定賬戶。由于個人對外付匯額度有限,當離岸賬戶金額不足時,犯罪嫌疑人便會通過地下錢莊的渠道將部分貨款轉移至離岸賬戶或者外商指定的其他賬戶。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林森 酒水 進口 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