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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決”的職稱評審需要細化標準
根據人社部、教育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將不以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師德有問題者將被“一票否決”。(6月22日千龍網)
受“應試教育”的干擾,一些地方、一些學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師德考核偏“軟”的現象,師能成為“硬道理”,師德淪為“軟指標”。殊不知,無德有能必害人,有德無能亦誤人。加強師德考核,做到與師能考核同等對待,在職稱評審中,師德有問題“一票否決”,這既是教育戰線長期的要求,也是當前民眾的迫切愿望。
但是,師德有問題“一票否決”的職稱評審需要細化標準。
首先,什么是可以一票否決的有問題的師德?比如對學生的體罰,到什么程度才可以一票否決?上班不好好講課,下班搞有償補課,算不算師德有問題?總是給家長布置各種作業,轉移教師應有的責任,算不算師德有問題?加重學生家庭作業負擔,算不算師德有問題?如果一項看起來問題不大,能不能多項綜合考評?這些都必須有一個可操作的標準。
其次,考評的權重和方式也要有一個標準。通知提出,要堅持把師德放在中小學教師評價的首位,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征求學生和家長意見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師的職業操守。那么,學生和家長在師德考評中占多大比重?如果這個比重可以忽略不計,那基本還是由學校說了算,這就有利益輸送的嫌疑。如果學生和家長意見所占比重過大,反而一些對學生要求嚴格,對家長的一些額外要求不妥協的老師可能受到不公平對待。同時,還要在考評方式上慎用網絡投票的方式。現在的網絡投票基本淪為拉票游戲,而組織投票者往往有意無意的對此忽視。
第三,“一票否決”的使用力度要明確。要防止把“一票否決”當成處理師德問題的一個筐,本來其行為足可以開除,但“一票否決”卻成了一種替代方式。或者因為教師有償補課而“一票否決”了,然后就放任老師繼續有償補課。同時還要防止做文字游戲。比如,一個老師本來5年后才可以再評職稱,結果來個“兩年內不得參與職稱申報”,這樣的事并非笑話。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一票否決 師德 職稱 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