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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霸筆記”網上熱銷涉嫌侵權 部分網店月銷量過萬
■ 追訪
律師:未經授權出售筆記違法
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常清認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定義,課堂筆記屬于“文字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權。
王常清表示,課堂筆記的著作權人,依據情況不同而有差異。例如,學生照搬教師講義,而著作權人屬于教師;學生在教師講義的基礎上進行整理、歸納,則學生及教師共同享有著作權;而當學生自行梳理課業內容,制作完成的筆記,其著作權人屬于學生本人。
“但是無論哪種情形,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復印他人筆記,并以營利為目的出售,都侵犯了著作權。”對于部分店家宣稱,其筆記以“學長贈送給學弟,學弟授權”的形式,經過實際所有人授權復印制作,王常清稱,店家應當經作者許可,而不是筆記的所有人,此種情形下,著作權人仍是作者。店家可以自行使用,但公開并出售則是侵權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侵犯他人著作權,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聲音
“名校筆記”流行體現急功近利
數百家店鋪有售,銷量動輒數千,“名校筆記”為何大行其道?江蘇一名曾經通過網絡購買過名校筆記的高中生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平時在課堂上也會記筆記,但是通過查閱高分考生的筆記,可以參考對方的學習思路,節省精力。
而在一些教育界人士看來,名校筆記的光環大于實際效果,對學生的學習起到的負面效果更大。例如,西安一名高中教師認為,學生筆記“是對學習內容的梳理和總結,目的在于即時掌握、反思所學知識”,這一過程需要學生動手完成,而不是花錢購買他人的學習成果能夠獲得。
“名校筆記、狀元筆記的流行,本質上是一部分學生急功近利心態的體現。”教育學者熊丙奇認為,在每個人的接受能力、學習習慣都不同的情況下,名校筆記類商品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而這類筆記的熱銷,是在迷信狀元、名校等,重結果而輕過程的社會環境下,產生的一種希望在學習上“走捷徑”的心態。其表示,部分筆記由多方拼湊而成,來源不明,對學習反而會產生誤導作用。
■ 案例
學生筆記被盜賣事發后全部下架
據媒體報道,2014年高考結束后,北京文科狀元孫一先、理科狀元劉倩瑩的部分科目筆記在網絡平臺被出售,每個科目單價定為59元。
出售北京兩位狀元筆記的淘寶客服表示,狀元筆記由各地采購而來,“具體途徑并不清楚”,但可以擔保真實性,“不是真的可以退貨”。同時,客服承認,所謂“高考狀元筆記”并非完整版,孫一先的筆記僅有政治科目,劉倩瑩的筆記也僅有數學一個科目,“他倆的筆記我們不全,我們從人大和四中補了(其他科目)”。
兩位狀元對外宣稱,自己確將部分筆記掃描至網絡,并以收費下載的方式獲得分成,但未授權網店制作出售。最終,在平臺的協調下,以兩位狀元名義出售的筆記全部下架處理。
新京報記者 王煜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學霸筆記 網上熱銷 涉嫌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