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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流動賭場亂象:專挑偏僻院落 上百人參與賭博
□ 本報記者 吳曉鋒
□ 本報見習記者 戰(zhàn)海峰
山高路遠、地勢偏僻、房屋破舊……這些詞都是形容貧窮、人煙稀少的字眼,但就是在這些地方,每天卻有十余輛小車、幾十人甚至上百人進出,有幾十上百萬元的資金流動,這便是農村流動賭場所在地。
近年來,為了逃避打擊,賭博場所從城市轉移至農村地區(qū)。今年3月至6月,重慶市南川區(qū)人民法院相繼判決幾起涉及農村流動賭場的開設賭場罪案件,涉案人數達40余人,涉案“漁利”金額200萬元。
農村流動賭場是如何運作的、為何屢禁不止、給農村地區(qū)帶來哪些危害?近日,《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賭場內部分工明確
2015年年底至2016年4月,在重慶市南川區(qū)水江鎮(zhèn)、西城街道、石墻鎮(zhèn)、楠竹山鎮(zhèn),重慶市涪陵區(qū)龍?zhí)舵?zhèn)及萬盛經開區(qū)關壩鎮(zhèn)等地,原本偏僻少有人煙的鄉(xiāng)村院落,卻開始出現不少車輛,鄉(xiāng)村原有的寧靜被打破。
開著車到偏僻鄉(xiāng)村院落的,就有安某等人。在他們的車輛里,骰子、撲克牌、對講機、記賬本、簡易桌凳等賭博工具一應俱全。
安某等人每天會選擇不同的鄉(xiāng)村院落“落腳”,“營業(yè)時間”從接近中午開始到下午3點左右結束。
為了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這些流動賭場內部分工明確:安某作為賭場的組織者,負責管理賭場、邀約賭客并參與賭博;安某某負責記賬、抽取賭資作為“牌錢”及給賭場工作人員發(fā)放工資;韋某負責維護賭場的秩序、安全及邀約賭客;黃某負責聯系開設賭場的地點;萬某等人負責“放哨”,另有兩名人員作為賭場的“二管”,發(fā)現異常情況時,放哨人員用對講機向“二管”報告,“二管”能處理的直接處理,不能做主處理的向安某報告處理。郭某、蔡某等人負責接送工作人員和運送賭博工具;李某負責煮飯。每開設一場賭局,內部人員按照分工可以分得幾百元至幾千元不等的“抽頭”,作為場地提供者的農戶也可以坐收500元的場地費。
在不到5個月時間里,安某等人共計開設賭場40余場,每場基本有七八十人參與賭博,多時達上百人。
編輯:梁霄
關鍵詞:農村 流動 賭場 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