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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旅游要提防這些坑:機票遭捆綁 訂房被加價
訂票,捆綁銷售成“慣例”
購物券、服務券、停車券……搭售額外項目已成為在線旅游企業賺錢的重要渠道。如果用戶沒發現且不需要“搭售”服務,這些花費就成了在線旅游企業的利潤
在不少在線旅游平臺,除了機票、燃油費和機場建設費外,消費者都會被默認選擇購買酒店優惠券、貴賓休息室消費券、接送機服務券、機場停車券以及各類保險。許多人看到合適的打折機票,會不假思索地迅速下單支付,一不小心就落入捆綁銷售的陷阱。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在線旅游企業的機票價與航空公司官網的票價基本一致,企業光靠售票的贏利空間不大,搭售額外項目已成為在線旅游企業賺錢的重要渠道。如果用戶沒發現且不需要“搭售”服務,這些花費就成了在線旅游企業的利潤;即便用戶剛好使用某些搭售服務,在線旅游平臺的報價也高出不少:比如航意險,直接從一些保險公司購買為20元一份,而在一些旅行網站的收費為30元、40元一份;旅行網站銷售航意險,還能從保險公司處獲取代理費。
在線旅游平臺上,越是標價低的所謂特價票、優惠票,暗中“搭售”的項目就越多。比如,某平臺北京飛廣州標價1490元的機票中,搭售了四五個項目;標價1810元的機票中,就僅搭售了一項;而在標價1910元的全價票中,沒有任何搭售。
“一些‘搭售’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應受到管理機構及相關法律的管理和規制。”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說,購買什么類型的航意險、入住什么樣的酒店,都是消費者的自主交易行為,擁有充分自主選擇權。現在,機票搭售幾乎成為行業的“潛規則”,不少企業把它弄成變相的強制消費,涉嫌侵犯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專家表示,一些在線旅游企業多次陷入“霸王條款”糾紛,既說明我國互聯網企業對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認識不足,也說明相關法律規范的缺失。在很多時候,消費者即便因“霸王條款”“消費陷阱”蒙受損失,由于勢單力薄也很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規范經營主體的行為,加強監管尤為重要。當務之急是健全法律法規,明確主體責任,對霸王條款、消費陷阱、惡意“搭售”等不正當行為嚴懲不貸。
專家建議,消費者首先要通過截屏等方式保留好相關證據,然后與商家協商解決。如果對方拒絕或拖延解決,可以選擇向工商行政部門或消費者組織投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編輯:梁霄
關鍵詞:在線旅游 機票 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