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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廢舊燈管可污染180噸地下水 有害垃圾咋分類?
有害垃圾分類處理存在明顯短板
單獨收集和處理體系缺失,最終進入垃圾焚燒廠、填埋場
記者在北京市朝陽區一小區看到,每個垃圾站點都擺放著3個垃圾桶,1個綠色垃圾桶標注著“廚余垃圾”,2個灰色垃圾桶標注著“其他垃圾”,字樣下方還注明“食品袋、保鮮膜、廢棄紙巾、廢棄瓶罐”,沒有找到回收有害垃圾的垃圾桶。
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小區居民,不少人都意識到有害垃圾的危害,但是因為沒處扔,只能混在生活垃圾里扔掉,也有人將有害垃圾存在家里。
一邊是居民家里有害垃圾沒處去,另一邊卻是回收企業處理設施“曬太陽”。廣東龍善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是一家有資質的企業,其旗下寶安固廢處理廠每年可以處理200萬支廢舊燈管、100噸廢鉛酸電池,由于僅有少量有害垃圾收集暫存,處理設施沒有投入使用。
據該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有害垃圾處理量越大,成本越低。以廢舊燈管為例,處理500噸燈管每支成本是2.48元,處理60噸每支成本高達16.8元。由于前端分類效果差,回收有限,處理設施“吃不飽”,經常“曬太陽”。
有害垃圾最終都去哪里了?“目前,我國有害垃圾分類處理是明顯的短板,很多城市沒有建立起單獨收集和處理體系,有些地方基本上沒有收集,最終進入垃圾焚燒廠、填埋場。” 徐海云說。
根據《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家庭日常生活產生的廢舊燈管、廢舊電池等有害垃圾,在未分類收集的情況下,全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在分類收集的情況下,只有收集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其余環節,包括運輸、貯存、處置等環節,需按危險廢物進行管理。
“生活垃圾歸市政部門管,有害垃圾歸環保部門管。”徐海云說,不少地方考慮到有害垃圾來源分散,難以收集,量比較少,一旦分類收集,按危廢管理會產生很高的成本,因此沒有分類收集。
“由于歷史的原因,很多地方的危廢集中處理設施通常只針對工業危廢、醫療廢物,有害垃圾處置能力還跟不上。”劉建國說。
編輯:梁霄
關鍵詞:地下水 廢舊燈管 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