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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個中央部門和單位建例行新聞發布制度 發布會定時定點
5月23日,國新辦對77個中央部門和單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16年新聞發布工作評估考核結果首次公布,引發關注。
早在2013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指出,“國務院各部門要建立健全例行新聞發布制度”。目前,有多少部門建立了例行新聞發布制度?這些部門的例行發布會有哪些特點?
29個中央部門和單位建立了例行新聞發布制度
被考核的77個中央部門和單位中,目前有29個已建立例行新聞發布制度,48個尚未建立。
據考核統計,外交部、國防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民政部、人社部、國土部、住建部、交通部、商務部、文化部、國家衛計委、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旅游局、國臺辦、中國氣象局、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國家煙草局、國家郵政局、國家外匯局、全國總工會等29個部門建立了例行新聞發布制度。
這些部門多數每月或每季度召開一次新聞發布會,有些部門每個工作日或每周召開一次新聞發布會。發布會內容都及時在其官方網站公布。
例行新聞發布會要定時定點,不等于通氣會、見面會
國新辦相關負責人說,例行新聞發布制度是新聞發布制度的“升級版”,例行新聞發布會的特點是每周、每月或每季度定時定點舉行,有相對固定的發布頻率,密度高、時效快、權威性強。
記者梳理發現,一些部門新聞發布會召開的時間并不固定,往往有事則開,無事則休,信息發布冷熱不均,形成信息斷流;還有些部門只開會、不發布,新聞發布會后的實錄內容在其官方網站上查無蹤跡。
國新辦相關負責人強調,例行新聞發布會不能等同于通氣會、記者見面會等小范圍、不公開的發布活動,“例行”就一定要定時、定點,現場既發布信息,又有記者提問互動,而且制度化。“有些部門建立了新聞發布制度,往往只滿足于自身需要,有信息需要發布時,就選擇性地召開新聞發布會,不定時不定點,發布會內容實錄也沒有在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布,雖然數量上達到了要求,但不能視作建立了例行新聞發布制度。”
14個部門完成“4·2·1+N”新聞發布要求
國辦《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指出,“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系密切以及社會關注事項較多的相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增加發布的頻次,原則上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新聞發布會”,同時對主要負責同志、新聞發言人等出席國新辦新聞發布會的頻次做了要求。
根據意見,國新辦建立了“4·2·1+N”新聞發布模式的剛性工作要求,“4”,就是與宏觀經濟、民生關系密切和社會關注事項較多的部門,每季度至少舉行1次新聞發布會,每年4次;“2”,就是這些部門的負責同志,每半年至少出席國新辦新聞發布會1次,每年2次;“1”,就是這些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每年至少出席國新辦新聞發布會1次;“N”,就是發生重大社會關切和重大突發事件時隨時召開新聞發布會。
在列入2016年評估考核的77個中央部門和單位中,僅外交部、國家發改委、教育部、工信部、人社部、住建部、交通部、商務部、國家衛計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總局、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等14個部門完成了“4·2·1+N”新聞發布要求。
本期統籌:許 諾
動畫制作:許 諾
制圖:蔡華偉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新聞發布制度 中央部門和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