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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認識垃圾無害化處理嚴峻形勢 努力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全國政協“加強垃圾無害化處理”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上)
為統籌推進“十三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工作,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城鄉建設部編制完成《“十三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
《規劃》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拓展范圍。合理規劃設施建設,在設市城市和縣城重點布局處理設施,推動共建共享。統籌建設城市、縣城、建制鎮的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覆蓋到建制鎮。
因地制宜,強化監管。針對不同地區實際情況,提前規劃、科學論證,選擇先進適用技術,減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加大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污染防治和改造升級力度,加強運營管理和監督,保障處理設施安全、達標、穩定運行。
分類回收,促進利用。積極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因地制宜制定分類辦法,完善體制機制,建立分類投放、回收、運輸、處理相銜接的全過程管理體系,促進生活垃圾回收網絡與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銜接,實現源頭減量和資源的最大化利用。
創新驅動,多元協同。大力推行PPP、特許經營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鼓勵各類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城鎮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的投資、建設和經營。以科技創新為動力,不斷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水平。
《規劃》主要目標:
——到2020年底,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其他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縣城(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建制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0%以上,特殊困難地區可適當放寬。
——到2020年底,具備條件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建成區)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建制鎮實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全覆蓋。
——到2020年底,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50%以上,其中東部地區達到60%以上。
——到2020年底,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類;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城市基本建立餐廚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體系。
——到2020年底,建立較為完善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監管體系。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垃圾 處理 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