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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后年假變少、跨年遭無償清零 這些潛規違法?
2017年3月4日,新疆舉辦春季大型人才交流會。中新社記者 劉新 攝
可以跨年休年假嗎?
年底扎堆休年假的現象并不少見,因為有些單位規定“年假不可跨年度使用,如因員工自身原因逾期未休年假則視作自動放棄”。
事實上,在某些情況下,年假是可以跨年休的。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提出,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資深勞動仲裁員左祥琦說,在司法仲裁的實際案例中,多數情況下,只要職工沒休完法定年假,法院都會要求單位給予補休或進行補償。
“年假是否"跨年清零"分兩種情況,因為有些單位會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多給職工幾天年假。”左祥琦說,一般而言,法定年假“跨年清零”并不合理,但是把單位多給的年假“清零”是沒有問題的。
編輯:梁霄
關鍵詞:跳槽 清零 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