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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上“共享經濟”的殼:共享充電寶路在何方?
從本質上說,充電寶是一種滿足人們安全需求的產品,一塊滿電的充電寶放在包里可能一兩個月都用不到。但用到的那一天,就是它一直存在的原因。公共場所提供的充電服務,不管以什么形態出現,都更像是一種錦上添花的應急措施,而并不能滿足這種安全感需求。
共享充電寶體驗者張先生告訴記者,手機用戶都需要充電,雖然體積小的充電寶便于攜帶,但隨著目前電池技術的進步,使用頻次不高的情況下手機充滿電是可以使用一天的。對于用戶來說,在緊急的情況下手機沒電是偶發性現象不是高頻現象,當前共享充電寶市場事實上打的其實是這種偶發性需求而不是高頻需求。
“當前人們出門連錢包都不想帶,更別說帶充電寶。”張先生說道。而且借還方式相比流動性更強的自行車來說,充電寶還必須要在指定的地方取拿或者歸,不能隨意放在路邊,這與共享經濟追求的便利性與流動性相悖,也就是說,流動性差的硬件其實并不適合拿來做共享。
一位投資合伙人也表示,共享經濟一定要滿足不同所有權主體之間的物品交互使用,目前來看,只有滴滴可以算得上嚴格意義的共享經濟。而像單車、充電寶等所有權屬于創業公司,這只是模式的復制。而這樣的模式之所以能成功,一是因為剛好趕上互聯網+的風口,能夠實現分時租賃;二是由于國內人口基數大、市場廣闊,給了分時租賃足夠的生存空間。
“所以,單車和充電寶,是由公司統一的制式生產、統一配置、統一運營,和共享關系不大,實質就是租賃,要說有新鮮的地方,就是‘分時租賃’,或者是‘按次數租賃’。”該投資合伙人表示,幾十塊就可以個人擁有的充電寶跟相對昂貴和大體積的自行車事實上面對的不是同類的問題與需求,這類共享模式背后事實上,在消費者層面需求看來事實上可有可無。
編輯:梁霄
關鍵詞:共享經濟 共享 充電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