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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出臺政策:北京老舊住宅加裝電梯何以姍姍來遲
政策早有但遲遲未落地
據了解,北京市7年前就出臺了老舊小區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政策。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2010年10月,北京市住建委聯合相關部門制定印發《關于北京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若干指導意見》,其中提出:“已建成投入使用,且未設電梯的城鎮多層住宅,符合本意見條件的,可申請增設電梯。”
該意見第三條規定:“住宅增設電梯,應當經用地權屬單位同意后,由本樓業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共同決定。同時,應征得因增設電梯后受到采光、通風和噪聲直接影響的本單元業主的同意。”
到了2012年3月,北京市出臺《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意見》,明確1990年(含)以前建成的老舊小區,實際條件允許的將增設電梯。
北京市住建委房屋安全檢查數據顯示,本市可加裝電梯的老舊及新建住宅樓約有1.2億平方米、3萬余棟、25萬個單元(含單位住房8萬個單元)。
這種情況也并非北京獨有。
《中國城市報》刊發文章稱,據國家有關部門統計測算,全國1980年至2000年建成的老舊住宅約80億平方米,7成以上的城鎮老年人口居住的老舊樓房無電梯,“高齡、失能和患病老年人出行變得越來越困難”。
但幾年過去,老舊小區多層住宅增設電梯一事,遲遲沒有進展。
直到2016年8月,《北京市2016年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出臺,選取未列入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和計劃,未設電梯的城鎮4層以上住宅樓房作為增設電梯試點工程。原則上每區選取一棟1990年前建成投入使用住宅樓房,且總數不超過4個單元門。市財政按照加裝電梯購置及安裝費用的40%,且最高不超過24萬元/臺予以補貼。
加裝電梯開始有了實質性進展。
編輯:梁霄
關鍵詞:政策 北京 加裝電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