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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快遞“最后100米”痛點:網點安家難 車輛上路難
車輛上路難
2016年4月1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楊橋路上,一輛快遞電動三輪車撞上了一輛賓利車。據估算,賓利后期維修費用高達20萬元。后經協商由快遞公司承擔3萬元維修費,其余由賓利車主承擔。
“快遞三輪車輛在馬路上穿梭,不僅速度快,很多還不遵守交通規則,非常不安全,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多不勝數。”劉俊海說。
“由于快遞收投的交通工具一直沒有得到明確規范,自行車、人力三輪車、電動車及機動三輪車齊上陣,給城市交通管理帶來了很多問題,而車輛停靠裝卸作業所造成的入城難、停靠難、投遞難、被罰款等問題,也長期困擾著快遞企業。”劉俊海說。
對此,徐勇表示贊同。他說,快遞車輛在市區禁行或禁停路段臨時通行是迫不得已,因為送貨地遍布大街小巷,快遞員有時不得不將車停在部分禁停路段。
但專家認為,不能因此就一律禁止或一味地處罰,只堵不疏是行不通的。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在部長通道上表示,快遞三輪車成為制約快遞發展的突出問題,應完善相關管理規定,讓快遞三輪車合規上路。
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第三十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運輸、郵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快遞運輸保障機制,制定實施便利快遞服務車輛從事快件收寄、運輸、投遞的相關規范和管理辦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快遞服務需求和道路通行情況,合理確定從事快遞服務機動車輛的通行區域和時段,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給予通行便利。
“應當制定并實施城市快遞汽車、快遞電動三輪車等車輛管理辦法,盡快制定快遞車標準,對快遞車生產、使用、管理等進行統一規范。”侯欣一建議。
去年12月,北京市對快遞車輛加強了管理規劃,安排57000輛快遞三輪車上路,統一標準、統一標識、統一保險。實現一車一碼、一車一人對應管理,如有交通違法情況出現,交管部門可根據編碼向對應的快遞公司追責。
“北京市的做法值得推廣,不僅為今后其他省市起到試點作用,還為細化條例提供了實踐依據。”徐勇認為,交通管理部門應吸收借鑒這種有益經驗,實現快遞車合法、通暢、安全的運營,為快遞服務車輛提供通行和事故處理便利。
“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快遞服務車輛,經公安交管部門核準后,可在確保安全、暢通的情況下,在市區禁行或禁停路段臨時通行、停靠及作業等,杜絕亂收費、亂罰款及額外附加義務。”徐勇說。
編輯:梁霄
關鍵詞:快遞 網點 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