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讀圖今日讀圖
流浪漢給母親寄回11萬元 10年間僅回過兩次家
執拗的他,拒絕丟掉自己拾荒行囊
在家人的勸說下,武愛東同意隨同親屬返回湖北看望母親。29日下午16時許,臨行之前,武愛東與幾位家屬又產生了一些分歧。“我們讓他丟掉這些拾荒來破舊物品,他就是不愿意,給他買換一套新衣服、新皮鞋換上,他也不愿意。”
尚丙輝(右3)、武愛東(右2)及其親屬。
記者了解到,武愛東隨身有一個重達30斤的拾荒行囊,這被他視為“珍藏”。其中,撿到別人家丟的存折、會員卡、業主卡、銀行卡等,還有各種香港明星海報,甚至自己使用過的火車票、筷子、電飯鍋、舊衣。“這些物品邋里邋遢,怕讓媽媽看到哥哥這副樣子傷心。”武亮東說。
“他真是太執拗了!”隨行的堂哥武先生嘆氣說,“愛東從小最怕我,但是現在我說什么道理,他卻都不聽,像變了一個人。”
最后,幾位親屬還是執拗不過他,只能同意他穿著單薄的襯衫、拖鞋上路回家。“因為我們乘坐高鐵回家,電飯煲怕通不過安檢,好勸歹勸,他總算留下來了。”但是,武愛東的一個舉動再次讓家人吃了一驚,“他在電飯煲上寫上了自己名字,說回來拿走繼續用。”
武愛東廣州打工記
從1997年來廣州打工開始,除了中間兩次回家,武愛東就一直“漂”在廣州。他先后做過泥水工、洗染廠工作,也一直在黃埔、增城新塘、天河一帶活動。11余萬元匯款從何而來呢?武愛東告訴記者,“工資不多,都是存下來的,每月只拿出50元或100元作為零用錢。”
除了這11余萬元,武愛東還表示,1997年到2003年,自己也堅持寄錢回家,有5多萬元。“做泥水工一天23元,都存下來寄回了家。”
志愿者陳仲文根據武愛東的口述,并多次與他確認,梳理了一份武愛東“廣州打工記”:
1997年至1999年:17歲的武愛東從湖北省武漢市孝昌縣來到廣州打工,主要在黃埔區、天河區的工地打工砌磚;
2003年7月、2004年2月:先后兩次回到湖北老家,隨后又返回廣州務工;
2004年至2012年:在增城新塘鎮多家洗染廠打工;
2012年、2013年:宅在宿舍不干活,宿舍5平方,有床、有廁所、有廚房;
2014年1月到11月:在黃埔區文沖區域拾廢品過著流浪生活,在公園露宿;
2014年12月至2017年3月:在黃埔區文沖區域的某農莊做夜間守夜,包吃包住;
2017年3月17日——27日,因農莊給征收,去了蘿崗救助站,27日從救助站搭公交車到了天河客運站,繼續拾荒度日。
編輯:楊嵐
關鍵詞:流浪漢給母親寄回11萬元 流浪漢寄回11萬元 流浪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