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收藏·鑒寶>資訊資訊
抓好教育普及 推進文化傳承發展
編者按
2017年年初,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意見》闡明了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大意義、現實作用,并就如何保護、傳承好優秀傳統文化,詮釋、傳播好優秀傳統文化,激活優秀傳統文化資源做出了戰略規劃。如何將這一重大工程落到實處?本版特邀三位智庫專家,從其自身研究出發,發表獨到見解。
教育普及是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關鍵環節。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只有通過有效的教育普及,才能獲得人們的認知、認同和踐行,成為活著的基因、不斷的文脈,得到真正的傳承和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傳統文化教育普及工作受到重視,并形成一股熱潮。各級各類學校陸續開設相關課程,媒體推出一批文化產品,社會力量參與舉辦各種研修班、培訓班、讀經班等。但是,比照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形成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體系的目標和要求,目前的傳統文化教育普及總體上還處于自生自發狀態,缺乏頂層設計和系統規范,一窩蜂、神秘化、形式化、庸俗化、功利化等現象不同程度存在。以落實《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契機,我們應總結現狀、反思問題,為優秀傳統文化尋求健康有效的傳承之道。
清晰界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普及的性質定位
《意見》對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性質定位作出了明確的論述,強調“不復古泥古”。在教育普及中,要系統講清楚和突出強調,將優秀傳統文化貫穿國民教育始終,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融入人們的生產生活,絕不是為了復古守舊,而是為了堅定文化自信、提升民族素養、傳承中華文明、開創中國未來;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普及過程中,要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決不能有絲毫動搖。
把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普及的側重點
以傳道為重,凸顯文化的內在價值。優秀傳統文化的教育普及包含兩個層面:一是有關傳統文化的知識、技能、禮儀規范的教育普及;二是《意見》中突出強調的核心思想理念、中華傳統美德、中華人文精神,這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的主要內容,也是教育普及的“道”和“理”。兩者缺一不可,后者為根本與核心。在進行傳統文化知識、技能、禮儀規范的教育普及時,要以“道”統之,避免純粹的技藝化、形式化,尤其不能簡單地將對傳統文化的認知程度、技能水平作為教育普及的檢驗標準,應始終把情感、態度、價值觀即人們對優秀傳統文化的內在認同作為目標和重點。
以樹人為本,激發修身的自覺性。注重立德樹人、使人自覺“做人”,是中國傳統教育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一大特色。《意見》在談到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貫穿國民教育始終時,明確指出要“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教育普及與傳承發展,其切入點、支撐點、著力點、落腳點都在于“樹人”。目前一些機構視傳統文化教育普及為斂財致富的商機,兜售各種權謀之術、成功秘訣、粗俗心靈雞湯,有的人為了裝點門面而學習傳統文化的皮毛,都是本末倒置。
以踐行為要,養成知行合一的文化本能。如果認知而不認同,認知、認同而不踐行,那么再優秀的文化傳統也只是一種知識、文化的景觀,而不是內在的血脈、靈魂和基因。在傳統文化教育普及中,把知識變成行動,在于學以致道、學以致用。要努力使優秀傳統文化從外在的文化風尚變成內在的文化信仰,進而成為一種不假思索的文化本能。這是傳統文化教育普及中最難也最需要下功夫的地方。
運用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所蘊含的獨特教育普及方法
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貫穿國民教育始終,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融入人們的生產生活,無疑要遵循一般的認知規律、教育教學規律和傳播規律。還需注意的是,傳統文化具有自身特點,因此要有相應的教育普及方法。激活和弘揚這些方法,既具有工具價值,也具有目的價值。立足傳統文化教育普及的現狀,以下幾點尤為值得注意。
采用豐富手段,寓教于樂。應創設令人愉悅的物質、精神環境,運用適當的方式方法,真正激發人們對傳統文化的興趣。如果把傳統文化的教育普及功利化,使之成為一種壓力,讓受眾喪失樂趣甚至產生反感,那是對傳統文化和受眾的雙重戕害。傳統文化本身有著豐富的形式載體,如戲曲、書畫、武術等,別有情致、充滿魅力,在教育普及中應大力挖掘運用,做到“寓教于樂”,使受眾在感覺“有意思”的基礎上領悟到“有意義”。
注重生活、生命體驗和實踐養成。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教育傳承更多是基于生活、生命體驗的理解過程。基于生活、生命體驗的文化傳承必然是情理交融、充滿個性的,不同體驗情境就會得出不同的理解,難以也不必找到統一的標準答案。以文化人不能停留于知識的傳授,要創設情境進行教育普及,指導人們在生產生活實踐中自我領悟和提升。
突出身教的作用。《論語》有云:“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今天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普及,需要全體中華兒女共同努力,更需要各級領導干部、公眾人物、教師等以自覺的擔當意識和表率意識踐行。不僅要帶頭認真學習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更要言行一致、以身作則,帶動整個社會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教育普及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對參與傳統文化教育普及的社會力量進行管理引導
《意見》出臺使得參與傳統文化教育普及的社會力量迎來了發展良機,與此同時,對其進行有效的規范管理也亟需提上日程。目前來看,社會力量開展傳統文化教育普及,存在一些值得警惕的問題:不同機構對傳統文化進行隨意甚至互相矛盾的解讀,有的教育普及的并不是傳統文化中的優秀部分,而是封建迷信等糟粕;有的蓄意制造傳統文化與現代社會的對立,煽動青少年完全脫離正規學校教育系統,不學習現代科學;有的大搞神秘主義,故弄玄虛,把傳統文化教育普及搞成帶有宗教性質的組織活動等。這些不僅將人帶入歧途,也嚴重損害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聲譽。建議有關部門就如何更好發揮社會力量在推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普及中的積極作用制定出臺更為細致的規定,對其從業資質、組織模式以及教育普及的內容質量進行有效監管,引導參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普及的社會力量進行自我規范、管理和提升。
(作者:沈湘平,單位:北京師范大學北京文化發展研究院)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文化傳承發展 教育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