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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和工作,一個都不能少
——全國政協委員孟曉駟呼吁促進婦女平等就業
“近半數用人單位在招聘中關注應聘者的性別和婚育狀況;54.7%的求職者在面試中被問及婚姻生育問題,甚至有媒體報道女性求職者在回答近兩年是否打算結婚時略有遲疑而被‘秒拒’。”說起近年來因基于生育的就業性別歧視,全國政協委員孟曉駟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接受記者采訪時坦言,這種情況并不鮮見。而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以來,婦女面臨的工作與生育沖突將更加突出。“‘二孩’時代來臨,要如何解決婦女生育和工作的平衡問題?我覺得首要應該解決的,就是促進婦女平等就業。”
孟曉駟介紹,當前阻礙婦女平等就業的原因,一是一些用人單位過于強調用工成本而忽視依法用工;二是相關部門對阻礙婦女平等就業的歧視行為監管懲處不到位;還有就是促進婦女平等就業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雖然就業促進法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但在《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424個案由中,就業性別歧視不在其中,即使婦女遭遇就業性別歧視,也無法以就業性別歧視立案,給依法訴訟帶來阻礙。”
“婦女既是生育主體,又是重要的人力資源,同時承擔著人口再生產和社會生產的雙重使命,因此應該讓婦女在生育‘二孩’的同時,獲得平等就業的保障。”孟曉駟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將反就業歧視法納入立法規劃,在制定反就業歧視法、《就業促進法實施細則》或修改完善就業促進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時,將反對就業性別歧視單獨列出,對就業性別歧視定義、罰則、法律救濟途徑做出具體規定。同時,加大促進平等就業權的執法與司法力度,增加用人單位實施就業性別歧視的違法成本。
“生育‘二孩’確實會增加女職工所在企業的用工成本,建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稅務部門、財政部門出臺相關政策,對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社保繳費適當予以財政補貼。”孟曉駟說,這樣就可以有效地鼓勵用人單位雇傭女職工,為其解除后顧之憂。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全國政協委員 孟曉駟 二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