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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民的又一把維權利器即將面世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西藏自治區工商系統2016年消費維權工作情況及2017年消費維權工作重點新聞發布會今日召開。
會上,區工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達娃歐珠介紹了全區工商系統2016年消費維權工作情況及2017年消費維權工作重點,出席發布會的各位發言人分別回答了記者提問。
圖為區工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達娃歐珠介紹有關情況
據達娃歐珠介紹,2016年西藏自治區工商局狠抓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管。積極樹立正面典型,經過推薦申報,西藏月王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等14戶企業獲得國家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榮譽稱號,并參照國家工商總局“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信用標準要求,首次推選西藏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等22戶企業為自治區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同時,加強日常消費品市場監管。去年,全系統共查處各類經濟違法違章案件1738件,案值1097.80萬元,罰沒款406.50萬元。其中,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958件,案值361.39萬元,有力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談到西藏農牧區消費維權工作時發言人表示,目前,西藏自治區農牧民的消費維權意識和能力仍相對比較薄弱。為此,自治區工商局始終把農牧區消費維權工作擺到突出位置,積極開展“紅盾護農”專項行動,加強對農機、農藥、肥料、農膜、種子、獸藥、飼料等涉農商品質量監管,開展農資產品抽檢,扎實開展農副產品市場、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等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保障農牧業生產安全。2016年,全系統累計查處涉農涉牧案件36件,案值6.45萬元;受理涉農涉牧投訴76件,為農牧民挽回經濟損失10.28萬元。同時,積極指導農資經營者完善進貨查驗、票據管理等制度,推動農資商品質量可追溯,進一步建立健全維護農牧區市場秩序的長效機制。
此外,新聞發布廳內擺放的“315維權在行動”的宣傳展板引起了記者的注意。記者發現,展板上的內容都是與普通消費者息息相關的信息,其中有網購、二手車買賣、網絡訂餐、旅游、通信等接地氣的消費警示。據了解,這些都是服務領域消費信息、消費警示。近年來,西藏自治區工商局著手加強網絡商品交易監管,嚴格落實“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等規定,實現線上線下市場監管一體化。同時,積極推廣旅游、二手車、柜臺租賃經營合同示范文本和網絡交易平臺合同格式條款規范指引,規范合同格式,堅決制止“霸王條款”,切實加強服務領域消費維權,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西藏自治區工商局法規處處長央宗透露,去年,《西藏自治區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修訂工作順利列入西藏自治區人大立法計劃。現《實施辦法》修訂草案已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并報送西藏自治區人大審議?!秾嵤┺k法》修訂草案細化了新消法的相關規定,新的《實施辦法》將更符合實際、更具操作性。比如細化并列舉了消費者協會的十二項公益性職責。再如因耐用商品質量發生爭議,新消法規定由經營者舉證并“自證清白”。
為便于實際操作,《實施辦法》修訂草案則對“耐用商品”做了列舉式規定。關于格式條款,消費者在一些場所消費時,經常會遇到“謝絕自帶酒水”等不少“商家提示”,商家往往用格式條款讓消費者不得不“自愿”掉入消費“陷阱”?!秾嵤┺k法》修訂草案明確了關于格式條款的規定,對于經營者以不公平格式條款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進行了規制,對以往“霸王條款”進行了規范。同時,《實施辦法》修訂草案對消費者退貨、更換、修理等方面權利也做了有利于消費者的規定。
央宗認為,新的《實施辦法》是又一把維權利器,將更有力地保護西藏消費者合法權益。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西藏 維權 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