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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式監督更務實更有效
兩會召開以來,“協商式監督”成為政協委員們熱議的焦點。在近日各地政協委員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過程中,“協商式監督”也是最受關注的內容之一。
3月3日,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代表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作工作報告時,對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性質作出定位:“政協民主監督是在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礎上,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協組織的各種活動中,依據政協章程,以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的協商式監督。”把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定位為“協商式監督”,既給政協的民主監督以清晰明確的定位,也給予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如何開展指明了路徑、提供了方向,必將極大地解放和活躍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功能的發揮。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實行人民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要求我們在治國理政時在人民內部各方面進行廣泛商量。”“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協商式監督,是發揚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體現,是將幾千年中國優良傳統的協商精神融合于民主監督的一大創舉。
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性質的明確,給各民主黨派民主監督工作的展開以極大的鼓舞。在3月10日民進中央與湖南省在京舉行的脫貧攻堅民主監督工作協商座談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民進中央主席嚴雋琪指出,民主黨派的監督,本質上是一種合作。我們的監督,不是靠強制約束力,也不一味地追求監督的“硬度”和“剛性”,更多的是靠真知灼見,靠政治影響力,靠社會影響力。
這無疑是抓住了協商式監督的實質。監督不是單純地反對或否定,更重要的是合理的建議、積極的建言,其目標是共同成事、為民謀利、防范風險、合作共贏。也正是在這種正確認識的基礎上,自去年中共中央明確民進中央對口湖南開展脫貧攻堅民主監督以來,民進中央先后就農村扶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及政策落實等多個問題,深入湖南各地調研,做好民主監督。
“綠葉扶紅花,相伴總相宜”。協商是方式和原則,監督是手段和途徑。俞正聲同志指出:“要堅持從協商式監督的要求和原則出發,樹立‘公、和、誠、實’的理念,開展監督必出于公,秉持公心才能堅持真理、敢于擔當;必出于和,和合包容才能增進共識、凝心聚力;必出于誠,坦誠相見才能有效溝通、相互理解;必出于實,實事求是才能找準癥結、破解問題。”源頭清則波瀾闊。不流于表面,本著務實、利民的方向;不滯于過程,向著有效、惠民的目的,人民政協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積極開展好協商式監督,必將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宏偉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更大的貢獻。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監督 協商 民主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