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沸點 沸點
南京一法官遭當事人跟蹤威脅 不堪壓力離職
南京市所有法院的庭審區域都有著非常嚴格的安檢制度 資料圖片
目前做法
嚴格安檢
嚴懲損害法官權益者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南京市的所有法院在進入庭審區域的時候都有著非常嚴格的安檢制度,除了手機、打火機,液體飲料等物品一律不允許帶進審判區。南京中院曾公布過一組數據,2010年市法院安檢,檢出當事人攜帶刀具多達766把,法警處理毆打法官、圍堵法院大門等突發事件41起。由此可見不少人法制觀念淡漠,使得法官處于未知的威脅之中。 現代快報記者發現,幾乎所有法院的法庭和法官的辦公區都被嚴格隔離開來,門口不僅設置了門禁,還有專門的法警值守。但盡管大多數法院的審判活動區和旁聽區已經實行了分離,并分別設立專用通道,仍有一些法庭因為空間太小,并沒有做到。
而對于侵犯法官權益的事件,法院也依法嚴懲作為警示。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因為組織人員在法院門口聚眾滋事并上網侮辱法官,江寧法院依法對涉事南京某貿易公司員工朱某司法拘留10天,并對該貿易公司罰款10萬元。該公司認識到了錯誤,及時刪除網上發布的帖子,公司負責人來到江寧法院當面向承辦法官道歉,并提交書面致歉信,當場繳納了罰款。朱某也認識到了自身行為的錯誤,向法院提交了悔過書。
如何保障
出臺“史上最強保護令”
2016年7月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對干擾阻礙司法活動,威脅、報復陷害、侮辱誹謗、暴力傷害司法人員及其近親屬的行為,要依法迅速從嚴懲處,明確公安機關接警后應當快速出警、果斷處置、堅決打擊,相關部門領導干部及責任人玩忽職守、敷衍推諉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今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健全完善法官、審判輔助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被稱為“史上最強”的法官人身安全保護令。《辦法》進一步強化了對法官及其近親屬人身權益的保護措施。
專家認為,新出臺的《辦法》,在司法人員的人身安全、居住安全、隱私安全等方面有明顯的細化,比如對偷窺、偷拍、竊聽、散布法官或其近親屬隱私的行為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侵犯司法人員人身安全的行為,像跟蹤、騷擾等也有明確規定。 “一些過去沒有明確規定的東西,現在也都有了新的規定。”專家表示,比如當事人當著司法人員的面說知道對方的家在哪里、孩子在哪里上學,不停地進行跟蹤、騷擾,過去并沒有將其作為對司法權干擾的一種嚴重行為,公安機關在處理時也不愿提供有力保障。新出臺的《辦法》則明確,因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當法官本人或其近親屬遭遇恐嚇威脅、滋事騷擾、跟蹤尾隨,或者人身、財產、住所受到侵害、毀損的,可要求其所在人民法院及時采取保護措施,并商請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專家表示,如果司法的公信力下降,不敬法、不畏法的人就會增多,重樹我們法官的權威非常重要。對于司法“鬧訪”和威脅法官的行為,要依法依規進行嚴厲打擊,法官受傷害的事件就會極大地減少,法官的安全就可以得到保障。
加快推進法官職業安全保障制度建設
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鄒建平帶了一份建議,呼吁加快推進法官職業安全保障制度建設。他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專訪時稱,“隨著大力推進依法治國,我國在嚴格司法人員任職條件,強化司法人員辦案責任的同時,也應為法官依法公正履職提供必要的職業安全保障,使他們能安心地、正常地依法行使法律賦予的審判職權。”從立法方面,他建議《刑法》第309條的“擾亂法庭秩序罪”修改為“藐視法庭罪”,將直接沖撞法庭妨礙法庭庭審的行為以及庭審前后藐視法庭的行為均歸入該罪。
此外,鄒建平認為,法院領導及法官遴選考評等部門在實際工作中,應科學合理設置對法官的考核評價體系,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當事人投訴,避免機械地將當事人投訴作為考核法官的一項指標。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近日,中國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正式成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法官權益保障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法院資深法官組成,邀請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律師、專家學者擔任特邀委員。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集中受理法官與依法履職保護相關的訴求和控告,組織對本人或者近親屬的人身、財產、住所安全受到威脅的法官提供援助,組織對本人或者近親屬的人身、財產權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給予救助,協調、督促落實法官權益保障措施等。
江蘇在這方面走在了全國前列,江蘇法官協會已經設立了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法官認為存在侵害法官人格尊嚴、損害法官名譽的;侵害法官及其近親屬人身、財產和住所安全的;妨礙法官依法獨立辦案等情形的,可以向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請求援助。
結案更要解心結,雨花臺區法院引入心理疏導干預制度
出軌、離婚、撒潑、互撕,甚至在法庭上就大打出手,這樣的場景家事法官早已習慣。有時候,因為心中怨氣難平,也有當事人會把法官當成是自己怨氣發泄的一個出口。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在雨花臺區法院試點在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審判中引入心理疏導干預制度,在法官的裁決、調解之外借助心理咨詢師的專業技能,充分發揮專業人才在解決離婚案件當事人心理健康問題上的優勢,幫助當事人盡快、準確找到出現婚姻問題的心理根源,及時化解矛盾。 “家事案件往往伴隨著一些心理問題,僅僅是就案辦案往往不能解決根本問題,雖然案子了結了,但當事人內心的心結并沒有解開,很容易走極端。”雨花臺區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審判庭庭長陳叢蓉法官表示,“有的當事人不是不講道理,但他需要在情感上有一些表達。”遇到情緒特別激動的當事人,在庭審之前,陳叢蓉也會花時間聽一聽他們的傾訴。“其實都市生活中,誰都會有一些心理上的問題。在引入了專業的心理咨詢師之后,當事人很多負面情緒都能夠在庭審之前就化解。這有利于他們在日后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江寧法院民三庭副庭長李俠告訴現代快報記者,自己曾經在庭審時,因為當事人的一句臟話而較真起來。
有些當事人,因為法官的判決和他的思路不符,他就覺得是法官沒有公正地審理。當時,李俠要求當事人舉出證據證明自己的觀點。可能是由于習慣,也有可能是由于煩躁,當事人就在法庭上罵了一句臟話。“這是在法庭上,我身穿法袍坐在審判席上,我不僅代表自己,還代表著法院和法官的形象。”當場,李俠就停下問當事人罵了什么,見法官認真起來了,當事人當然死不承認。然而監控之下證據確鑿,李俠當場要求當事人向自己道歉。 這樣計較,不會浪費時間嗎?李俠認為,遇到這樣的事情一定要及時處理,正面回應。“可以想像,如果在法庭上,辱罵法官可以,這個人下次開庭是不是在言語上更加肆無忌憚?會不會做出更惡劣的事?法官的權威又如何體現?如果我們不作出任何回應,那就是在助長這種不良的氣焰。”李俠說。
鏈接
法官成了報復對象
接連遭遇傷害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陸川縣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年1月26日下午1時,陸川法院退休干部傅明生在其住所一樓遭歹徒持刀殺害。歹徒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行兇歹徒龍建才是傅明生審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被告。今年67歲的龍建才1989年年初在云南幫工談生意時,結識了妻子陳某,并于當年6月26日結婚。兩人婚后感情一般,并生育有兩個男孩。1991年3月兩人回到陸川縣沙陂鎮老家生活后經常為一些小事爭吵,龍建才甚至對妻子大打出手,實施家庭暴力。1994年7月14日,妻子陳某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法官因調解不成,1994年12月26日,經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后,法院依法判決兩人離婚。龍建才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原玉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經二審法院審理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經初步核實,龍建才因離婚糾紛一案對傅明生一直懷恨在心,產生報復念頭。案發前,龍建才多次踩點,尋找作案時機。2017年1月26日13時許,龍建才發現傅明生一人坐在住所一樓,便迅速進入室內持刀刺殺。群眾報警后,派出所立即出警將龍建才當場抓獲,傅明生被緊急送往衛生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今年2月17日,江蘇省沭陽縣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2017年2月17日13時50分左右,沭陽縣人民法院周龍法官步行上班至法院大門附近,一名男子開車將其撞倒,隨后下車持刀對其連續刺戳。周龍法官胸腹部及雙上肢多處中刀,肺穿透傷,傷及心包,當場失血性休克,后被送醫院搶救。通告中表示,據初步查明,行兇歹徒胡某,已被沭陽縣公安局當場抓獲。
周龍法官受傷后,立即被送至醫院進行全力搶救,目前已脫離生命危險。法院稱,經初步調查,犯罪嫌疑人胡某,因對法院關于其相關債務糾紛的判決及執行心存不滿,長期鬧訪纏訪,此次蓄意行兇。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不少人可能還記得,2016年2月26日晚9點半左右,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回龍觀法庭法官馬彩云在住所樓下遭到兩名歹徒槍擊,經搶救無效死亡。兩名歹徒逃跑后自殺身亡,其中一名歹徒李大山是馬彩云審理的一起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的原告。據了解,自2007年至今,馬彩云年均結案近400件。由于工作突出,馬彩云多次榮立個人三等功。這樣一名優秀法官遭歹徒報復殺害,激起社會強烈反響。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南京法官 當事人跟蹤威脅 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