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天下 天下
地方兩會密集聚焦環境保護 各省份重點關注霧霾治理
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計劃
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啟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深入實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示范工程……土壤治理在今年各地政府工作報告中,基本實現了全覆蓋。
土壤防治,調查與評估先行。
吉林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要深入開展土壤行動計劃,開展重點土壤污染區域、地塊詳查評估,有效防控土壤環境風險。廣西提出,開展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啟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福建表示,要實施“清潔土壤”工程,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啟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工程。
在土壤治理的工作中,重金屬和農業面源污染的防治,可謂是重中之重。
江蘇提出,要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展重金屬重點防控區專項整治。云南表示,要深入實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示范工程,加大重金屬污染治理,防控和整治農業面源污染,確保永久基本農田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河南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積極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加強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推進重點地區重金屬污染物總量減排,嚴格危險廢物環境監管。
寧夏表示,要在今年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強化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進種養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置,保持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從源頭上保證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
湖北強調,要推進土壤污染監管、治理和修復,建立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和信息平臺,全面開展土壤污染詳查工作。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治理,開展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力爭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率達到80%。
河北提出,要有序推進“凈土行動”,開展土壤污染調查、風險評估、治理修復,抓好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危險廢物治理、涉重金屬企業清理整頓、關停搬遷企業污染場地治理修復等專項整治,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
此外,四川、遼寧等地都明確提出,要開展土壤污染防治“三大工程”,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土壤是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最后受納體,污染治理非常復雜,地方不能僅停留在制定各自的土十條,更重要的是在資金上保證投入,在管理機構的建設上要適應需求,以此來保證土壤污染治理的有效開展。”胡靜說。
推行垃圾分類收集處置
長期以來,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垃圾分類的推行速度與效果均未達到預期的目標。在2017年的地方兩會期間,加快推行垃圾分類,被列入到多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
河北表示,要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
貴州提出,要加強綠色城鎮、綠色村寨建設,深入開展城鄉人居環境綜合治理,推行垃圾分類收集處置,新建一批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縣級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90%以上。
廣東表示,要加快推行垃圾分類,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
四川在政府報告中明確,要啟動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和城鄉垃圾處理基礎設施建設三年推進方案,努力擴大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山西強調要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類,開工建設一批垃圾處理項目。
天津則提出,要搞好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筑垃圾、醫療垃圾無害化處理,推進環城四區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
上海表示,要加強垃圾綜合治理,新增200萬戶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綠色賬戶”,開工建設一批濕垃圾與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利用設施。
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曹明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垃圾治理需要城鄉并重,在治理方式上,既要繼續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類,也要用好合理配置社會資源、鼓勵創新技術積極參與末端治理等手段,實現對垃圾治理的綜合整治。
實行環境損害責任追究
開展并加大環保督察執法力度,被各個省份視為實現環境保護目標的重要制度保障。
四川提出,加大環保督察執法力度,嚴懲環境違法行為。湖南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實施省以下環保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山西表示,要深入開展環保督察,引深“鐵腕治污”行動,依法嚴懲各類環境違法違規行為。
不僅如此,貴州、廣西、寧夏、浙江等地還提出,要繼續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貴州在完善綠色制度時表示,要建立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完善森林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擴大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
廣西表示,要制定環境保護督察實施辦法,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推進自治區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環境監管執法機制,實施排污許可制,嚴格落實企事業單位環境保護責任,深化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落實重大環境污染事件“一票否決”,抓好環保督察問題整改落實,重拳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寧夏同樣加大了監管力度,要在今年建立各級領導牽頭包抓環境突出問題機制,推行政府、企業“雙督辦、雙問責”,嚴肅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
浙江省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致使生態環境和資源問題突出或者任期內生態環境狀況明顯惡化;環境質量考核目標連續兩年未完成;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作出的決策與生態環境和資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規相違背;地區和部門之間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協作方面推諉扯皮,主要領導成員不擔當、不作為,造成嚴重后果等行為追究黨政“一把手”責任,權責一致、終身追究。
馬勇近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責任追究制度關鍵在于落實。
“這些任務的時間表、承擔單位、責任人等,都應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目標完成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應按環保法規定,由各級政府向同級人大報告工作,接受質詢。自上而下的考核結果,應及時向社會公開,完不成任務要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杜絕考核流于形式。”馬勇說。
編輯:秦云
關鍵詞:地方兩會 環境保護 霧霾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