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夫妻共同財產如何界定?你應該要為自己做好保障
“據《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去年全國離婚率依然呈上升趨勢,并已連續12年攀升。前不久,就連被公認為娛樂圈里“模范夫妻”的陳思誠與佟麗婭,因男方出軌而屢傳離婚。愛情成了神話,而婚姻似乎也越來越難以維系。在各類離婚案件中,當事人最關心的莫過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結婚的時候,我們當然是抱著白頭偕老的想法去的。不過婚前財產和共同財產還是要弄明白,以降低因為財產互撕的可能性……所以不管是婚前或婚后,你都有必要看一看,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
01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
(一)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五)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六)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八)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編輯:梁霄
關鍵詞:夫妻 財產 界定 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