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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已有皇帝給官員發年終獎先例 抵得上全年工資
1948年上海《工商法規》刊載的“年獎問題處委會決議四點”
臨近年末,又到了歡度春節的時候。但春節能不能“歡度”,一方面取決于是否闔家團圓,心情舒暢,另一方面則要看手頭是否寬裕,年貨齊備。作為中國最重要沒有之一的節日,每逢春節,人們都希望老板上司掏包解囊,發點福利。與此同時,員工下屬也心照不宣地在這時候走動往來,加深感情。如此一來,從上到下都心滿意足,皆大歡喜,高高興興回家過年。這種熟悉的流程,已在中國古代延續了數千年,成為春節期間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倘若打破了規矩,還會引來大家的不滿和抗議。
皇帝發放年終獎
漢代“臘賜”超過全年工資,北宋官員年終獎少得可憐
早在兩千多年前的漢代,皇帝給官員發放年終獎已經有了定例,稱為“臘賜”。顧名思義,就是在臘月賞賜錢物,以備過年之需。依照官員等級的不同,“臘賜”的數量多寡不一。據楊侃的《兩漢博聞》記載:“臘賜大將軍、三公錢各二十萬,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特進、候十五萬,卿十萬,校尉五萬,尚書三萬,侍中、將、大夫各二萬,千石、六百石(均是官名)各六千,虎賁、羽林郎二人共三千。”
其中提到的“錢”是五銖錢,據研究,漢代一枚五銖錢的購買力相當于現在的人民幣4角。連同牛肉、粳米加一起,大將軍、三公獲得的年終獎勵差不多高達10萬元,最少的虎賁、羽林郎兩位也要過萬。對照一下當時官員們的工資,像大將軍、三公之類的高級官員,月薪約一萬七千五百枚五銖錢,合人民幣七千元,一年下來八萬四。也就是說,他們的年終獎勵超過了全年工資,福利之優厚讓人羨慕。
高額的年終獎勵,既是對官員們過去一年辛苦辦公的嘉獎,也勉勵百官來年擼起袖子加油干。看了這些獎勵清單,真要佩服漢代的皇帝們,畢竟錢、肉、米都是出自國庫,相當于皇帝自掏腰包,倘若沒有十足的魄力,誰也舍不得這么大方發放。這也讓后來人看得眼紅心動不已。清代的徐昂發先生,在比較了歷朝歷代的年終獎數額后,不禁感嘆說:“漢世優恤臣下,可謂厚矣。”
與漢代相反,北宋官員的工資相對較高,年終獎則少得可憐。以我們熟悉的包拯包青天來說,他任職開封府時的基本工資包括了月料(月薪)、餐錢(飯補)、茶湯錢(水補)、薪炭錢(取暖費)、公使錢(招待費)、添支錢(崗位津貼)等等,全部下來差不多已有萬貫,相當于人民幣五六百萬元之多。反觀當時官員的年終獎,即便是宰相級別的國家重臣,也不過五只羊、五石面、兩石米、幾壇酒而已。相比他們的工資來說,真不知低到哪里去了。
無論賞錢還是賞物,雖然形式不同,但都是非常實惠的東西,直接關系到官員們的春節消費。到了清代,賞賜的物品種類更為多樣。清宮有“冬至賜貂”的慣例,每逢冬至,在南書房、如意館、昇平署等部門上班的人都能得到數張貂皮。臨近年尾,各王公大臣以及部分外廷大臣還能得到皇帝賞賜的“福”字一幅,“歲歲平安”荷包一個,燈盞數對,以及從遼東運來的鹿尾等珍貴物品。福字、荷包雖然有點形式主義,但既然受賜于皇上,自然意義非凡,百官還是會引以為榮,格外珍惜。
官員自籌過節費
翰林院起草任命書有“潤筆費”,唐宋時期衙門可以放高利貸
在古代龐大的官僚系統之下,皇帝發放年終獎通常無法面面俱到,即便像漢代那種相當敞亮的發放標準,也難以兼顧到各個級別的官員。為了達到歡度春節的目的,官員們也不閑著,想出了各種辦法自籌經費,聽著總有點自我發放過節費的味道。
翰林院是歷代公認的“清水衙門”,負責起草文書諭旨,財權、事權都不怎么突出,所以平時撈油水的機會本就不多。好在有個不成文的規定,但凡遇到一些官員升遷上任,需要翰林院起草任命書,這些官員就會向翰林院送些禮物,權當“潤筆費”。一年下來,禮物積少成多,積零成整,成了翰林院一項相當可觀的收入來源。比如宋代,官員送來的謝禮包括絲綢、馬匹、銅錢等,動輒幾十匹、幾千貫的送,數量著實不少。收到的謝禮怎么分配呢?一般來說,一年中分兩次發放,三伏天發一次,年末時發一次。為了分配平衡,翰林官員們在起草文書時會讓大家都參與進來,一個人能夠干完的活兒,往往要分成數人去做——張三負責起草,李四幫忙潤色,王五隨后謄錄,再有個趙六完成審校。如此一來,年關歲尾分成時就能保證人人有份兒。
編輯:秦云
關鍵詞:官員 年終獎 皇帝 工資 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