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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一農民義務放映電影10年 因無證被叫停
■ 焦點
義務放電影為何被叫停?
欽北區文體廣電局表明,叫停羅衍宗放映電影行為,是依據《電影管理條例》要求的,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電影片的攝制、進口、發行、放映活動,不得進口、出口、發行、放映未取得許可證的電影片,以及申請從事農村16毫米電影片發行、放映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電影行政部門備案。而且,電影公開放映必須在廣電局和電影公司的許可及組織下進行,因為里面涉及知識產權保護、涉黃涉暴涉政等播放安全問題的隱患,不能缺失監管。
“很多人從樸素的情感出發,認為做好事應該被鼓勵,一旦去限制或叫停就不合人情,但電影放映是一種公共文化傳播行為,如果長期從事,即便是做好事,也需要具備資質這個前提。”北京師范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副教授宋維才指出,羅衍宗公益播放電影的行為已經具備長期、固定的性質,那么其播放影片的內容、安全性、版權,所選擇的播放地點、場地安全等問題,都應該遵照相應的管理規定,以免引發不可控的影響。
公益放電影是否應納入監管?
像羅衍宗一樣為大伙義務播放電影的情況并不少見,那么,今后這樣的行為是否都要納入監管范圍?如果納入,如何監管?
宋維才說,如果嚴格按照國家當前的規范規定的話,肯定是需要申請許可的,但是,當前的電影播放設備已經普及,一臺投影機、一張光盤,甚至從網絡上下載資源,都可以用于放映,社區、咖啡館、學校等很多公共場所,都有過公益播放電影的情況,“這已經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電影放映,更多地變成一種群眾自發的集體娛樂活動。”
宋維才認為,在新的環境下,播放行為的定性,就變成了管理前提,“比如放映是純公益性還是存在商業性,放映的規模、頻次、地點、片源情況等,都不能再完全用傳統的電影放映規則去衡量約束了。”他說,要依據播放量和實際頻率來確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很難一刀切,“但到底如何界定播放性質,還需要政策的進一步完善。”
■ 對話
羅衍宗:不希望有地點限制
新京報:為什么會想到免費給村民放電影?
羅衍宗:我喜歡電影。我們村子里3個人參加過抗日戰爭,4個人參加過游擊隊,上世紀60年代初的時候我還小,每天吃完飯就聽他們講怎么打日本鬼子,聽了后我就愛上了看電影,尤其是抗戰片。
60年代,村里有個小禮堂,那時候買不起3分錢的票,我就拿我媽的鏡子,對著禮堂的窗縫,偷偷地看。當時還看到很多人,都很窮,在禮堂外面看不到電影,我就想長大后買了電影機給他們放電影,不收錢。
新京報:為什么會堅持這么多年?
羅衍宗:我喜歡做這個事情。這么多年我沒收過一分錢,我對電影有深厚的感情,每個人都對自己的事業有感情,這個很難推掉。我去放電影,大人小孩都愛看,最愛看抗戰劇,他們看到精彩的時候,一邊看一邊喊打倒日本鬼子,他們看得高興,我就高興。
新京報:這十年播放電影投入大嗎?現在經濟情況怎么樣?
羅衍宗:投入不大。我買了7臺電影機,第一臺500元,之后1000元、1500元都有,有100多部影片,一部50塊,其他的就是給車子加油、吃飯,放電影投入不大。
2015年12月,我屋子里電器短路,2樓所有的古董和60部影片都被燒光了,經濟來源沒有了,影片只剩下41部,禍不單行,我現在經濟來源也沒有了,后來去山上找草藥賣,辛苦一點。
新京報:沒有經濟來源,你還想繼續放電影嗎?
羅衍宗:想,放電影不會花很多錢,機器我有了。
新京報:村里有專門的放映員,他們放電影有補貼,你們之間會不會因此發生沖突?
羅衍宗:沒有這回事,他們放的次數少,沒有起過沖突。
新京報:當地政府怎么和你說的?
編輯:梁霄
關鍵詞:放映 羅衍宗 電影 設備 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