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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4個新設巡回法庭密集掛牌 布局有何講究?
對于南京的巡回法庭,徐家新稱,華東地區是中國經濟發達區域,也是“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的核心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區域開放合作程度較高,人口密集,重大跨行政區劃案件和新型、疑難、復雜案件較多。在該區域設立巡回法庭,有利于發揮最高審判機關統一法律適用和裁判標準、加強對下監督指導的職能作用。
對于在鄭州設立的巡回法庭,徐家新表示,華中地區距離北京較近,交通便利,人口數量較多。近年來這一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較快,尤其是新型城鎮化建設快速發展,多年來河南等地信訪壓力較大,在該區域設立巡回法庭,能夠做到審判力量下沉,把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在當地和萌芽狀態。
新設立的巡回法庭主要負責啥工作?
根據最高法此前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巡回法庭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巡回法庭作出的判決、裁定和決定,是最高法的判決、裁定和決定。
徐家新介紹,巡回法庭的主要職責是審理巡回區法院的有關案件和辦理來信來訪。在受理案件方面,巡回法庭主要管轄轄區內重大的第一審行政、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級法院作出的第一審行政或民商事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以及民商事、行政申請再審和刑事申訴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對統一法律適用有重大指導意義的,可以決定由本部審理;巡回法庭對于已經受理的案件,認為對統一法律適用有重大指導意義的,可以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審理。
編輯:梁霄
關鍵詞:巡回 法庭 最高法 鄭州 重慶 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