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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跨界思維指引未來發展
從發展階段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具有三種層次:第一個層次是依托或者借助于旅游業為龍頭發展的特色文化產業;第二個層次是目前已經形成的常態文化產業;第三個層次是以高科技為支撐的新興創意產業,這代表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新方向。
“十二五”時期以來,隨著數字技術的更新與應用,數字技術與文化融合的程度日益加深,以數字技術推動的文化新業態競相涌現。我國在“互聯網+”背景下,出現了一批文創新形態、新業態,如網紅與網紅經濟、視頻與直播、虛擬現實VR與增強現實AR、IP與泛娛樂、彈幕與B站等方式,文化眾籌、互聯網文化金融與藝術金融、文化貿易與跨境電商、網劇與網絡大電影、微信公眾號、手機欄目以及企業運營、商業模式等眾多創新形態。這一系列文化新形態、新業態是以現代數字技術和移動互聯網為核心支撐的文化形式。與傳統的文化業態不同,文化新業態具有技術密集、知識密集、附加值高等特性,體現出數字技術對傳統文化行業與形式的升級和創造。
即將過去的2016年被稱為是VR產業元年,國內掀起VR、AR行業熱潮,VR、AR已經站在中國最強風口,作為主推視覺文化的創意產業,居于龍頭位置。在旅游、影視、娛樂、游戲、主題公園以及教育、軍事、房地產等領域進行創新實驗的過程中,VR與AR已經顯示出強大的應用能力。
同時,我國文化產業呈現“IP-泛娛樂”運行新態勢。“IP-泛娛樂”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文創新業態,它一方面大大激活了我國獨有的、規模巨大的網絡小說市場,找到了知識產權轉化的新途徑,發掘并放大了內容到故事的潛在價值;另一方面,通過整合產業鏈,形成了巨大的聚合效應。此外,網絡直播成為互聯網移動領域的競爭熱點甚至沸點。作為“互聯網+傳統商品”的創新實踐,網紅經濟利用互聯網平臺和社交媒體,尋找到新的營銷路徑。對于創意產業來說,利用網紅經濟的特點和優勢進行傳統品牌的推廣和傳播成為一種新的創意探索。
分析以上幾種新業態可以看到,目前,以“大、智、云、移、自”為特點的新技術正在極大地改變文化生態和人類生存方式,其中“大”是大數據;“智”是智慧城市;“云”是云計算;“移”是指移動網絡;“自”是指自媒體、微媒體,這些都成為文化產業最重要的發展趨向。在這樣的背景下,文化產業呈現出“小、微、新、特、融”的特點。所謂“小”是小企業的發展;“微”是指微信、微電影等微方式;“新”是指運用微方式創造新的產業運營模式,并由此產生的新業態,其中以移動網、自媒體以及微方式為主。“特”是指獨特性;“融”是指融合的思維,就是要用跨界思維發展跨界產業。
展望未來,與互聯網相關的文化創意產業已經或者必將成為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高端、核心、領軍、先導產業和真正的支柱性產業。這個產業群體是一支中國文化創意產業未來的領軍產業,是逐步可以與國際匹敵的準航母艦隊群,其特點是高速成長、互聯網傳播、風險融資方式以及現代企業運營方式。
實現這一轉變最核心的關鍵是互聯網思維,要運用互聯網思維來推動未來文化產業發展。與傳統的哲學思維、科技思維、產業思維和商業思維不同,互聯網思維有自身的特點。要把快速的反應能力、極致的用戶體驗、平臺共享、創新精神等互聯網思維運用到未來文化產業發展中,在觀念創新、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平臺模式創新、服務模式創新、運營和盈利模式上不斷拓展,在融合發展中實現新的突破。
(金元浦,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所所長)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產業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