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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關注食品安全 綁住違法者向利益狂奔的雙腿
全國政協高度關注食品安全問題,十二屆全國政協以來,委員們就食品安全問題提出提案261件,“加快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是今年全國政協重點督辦提案之一。
制圖/李曉軍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食品安全整體狀況明顯好轉,但食品安全監管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近日,全國政協召開雙周協商座談會,專門就此問題協商座談。
在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的建立上,存在個別標準或標準中重要指標缺失的現象。
具體操作層面仍然缺乏配套制度,導致實際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難。
政府及部門更向內著眼于職能整合、技術能力構建等方面,社會共治并沒有職能部門對應負責。
……
近日,在以“加快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為主題的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上,10余位全國政協委員在討論時認為,我國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還存在一些值得重視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方面,要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推動食品造假售假行為入刑。實行問責制,加大食品安全問題的追責力度。上級行政機關要切實負起責任,必要時可以約談下級行政機關。另一方面,還要完善食品安全標準。突出安全性,既要解決標準缺失和滯后的問題,更要抓好現有標準的落實。”委員們指出,法律法規權威的樹立和標準體系的完善,是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保障。
與此同時,委員們還建議,要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
“加強人員培訓、資格管理、行業準入,提高隊伍素質。對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隊伍,應分層分級明確任務,提出要求。要加強信息化管理,提高監管效率。改進工作方式和模式,加強全程監管,發揮第三方檢測機構的作用。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促進社會共治。”委員們指出。
法律法規體系還需完善
2015年10月1日,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施行。其因“標準嚴、監管嚴、處罰嚴和問責嚴”被冠以“史上最嚴”頭銜。
在一些委員看來,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出臺后,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有了根本的法律依據。但是,與之相配套的實施條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仍然有待完善。
“與新食品安全法直接配套的實施條例和管理辦法還不完善,與執行新食品安全法間接配套的具體操作制度及標準體系還不完善,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國家部委及省級地方政府的規章還不完備。”全國政協常委吳剛通過調研發現,食品安全監管法規體系還有不足之處。
編輯:薛鑫
關鍵詞:政協 食品安全 提案